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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 关于规范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平台选择的通知
关于规范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交易平台选择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3-05-31 14:39:35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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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竞争有序、公平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以下简称《通知1》)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2》)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房建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选择交易平台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夯实招标人自主选择交易平台的权利。按照《意见》关于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是招标人依法享有的自主权的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享有在全省任一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的自主权,并对交易的过程和结果负责。

二、压实招标人落实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责任。按照《意见》和《通知2》关于推进“‘互联网+监管’,充分依托行政监督平台在线获取交易信息”及有关电子化交易规则的具体要求,实行电子招标投标的,该交易系统应当具备在线完成电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招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的功能;应当支持在线提出异议和接收异议答复;应当给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依法实施监督和受理投诉所需的监督通道等。据此,招标人必须在本省地区内选择具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条件的平台开展招标投标交易活动。当前,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具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功能,招标人可自主选择该平台进行交易。

对于选择异地平台进行交易的,若该系统对于异地交易无法实施全流程电子化(包括未给行政监督部门开通监督通道的、或评标系统不支持“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的、或需线下人工辅助进行评标的、或不能在线实施异议及投诉事项的受理和回复的、或不能在线订立合同及进行合同变更的、或不具备电子归档功能的等等),则不能进行异地交易。

三、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异地交易监管。为实现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关于“2022年底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目标,落实“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关键主体”的要求,招标人选择异地平台进行交易的,须向属地监管部门进行登记(见附件)。对于所选交易平台进行异地交易不满足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条件而仍然选择异地交易的,视为规避全省全流程电子化目标的实现、视为规避市人民政府作为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关键主体责任的落实。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项目名称)选择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异地交易登记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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