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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6年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及汛期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站   时间:2016-04-13 00:00: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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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的工作部署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6年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及汛期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43号)要求,20163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2016年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及汛期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市住建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546人次,检查了112项在建工程项目。检查中共发出整改通知书100份(其中:暂停施工通知书3份),整改意见515条;并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发出动态扣分通知书140份。

在各责任主体自查自纠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2016328日至30日,我局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各县(市、区)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及汛期前安全大检查工作,能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认真部署落实;注重检查实效,对存在问题及时跟踪整改,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也能够依法严肃查处。各责任主体基本能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存在问题和处理情况

此次督查还抽查了8项在建工程项目,发现部分项目施工、监理单位未按要求进行节后复工检查,企业安全检查不到位,工地现场仍存在诸如外脚手架连墙件设置数量不足和扣件扭力矩检测不合格、起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失或失灵、超高支模专家论证资料不完善、施工用电线路敷设不规范及未做到“四个一”要求、高处作业防护不严、消防器材设置数量不足等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8份,整改意见51条,责令限期整改,监理企业、当地住建部门跟踪落实;并对相关责任主体和责任人发出动态扣分通知书33份,扣分项目共67条(其中:施工企业712条,项目负责人720条,专职安全员619条;监理企业22条,总监理工程师78条,专业监理工程师46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继续深入开展预防施工坍塌、高处坠落事故和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督促施工企业做好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四)组织做好“安全生产月”和上半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五)加强施工安全的层级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相关人员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跟踪落实整改,并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诚信评价体系。

附件:2016年春节后复工和全国“两会”期间及汛期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受检项目情况一览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41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