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的规定,现将广东煤炭一五二勘探队新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的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地质与矿产资源管理科反馈,反馈意见请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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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3年梅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公示表(第1号)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