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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规划公示 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大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的公告
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大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的公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1-07-02 11:10:3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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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组织编制了《梅州市梅县区大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进一步增强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公众参与性,现按程序将《梅州市梅县区大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通过网站、现场展板等形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广泛征集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科学规划。该规划现为草案阶段,最终方案以审批公布成果为准。

  公示期为2021年7月3日至2021年8月1日,广大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到公示现场或指定公示网站查阅规划内容。如对该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提交至市自然资源局。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1、现场公示地点:梅州市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华南大道29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县分局一楼大厅(府前大道)、程江镇人民政府一楼大厅(人民南路西侧)、大和村委会、大塘村委会、 浒洲村委会、大沙村梅畲快线侧。

  2、查询网址: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zrzyj/(梅州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3、电子邮箱反馈意见:mzkjghk@meizhou.gov.cn。

  4、电话反馈意见:联系人(李工),电话/传真:0753-2191851。

  5、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科收,邮政编码:514071。

  6、有效反馈意见期:2021年7月3日至2021年8月1日,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该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发件时间不应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7、有效反馈意见: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2日


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大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公示的公告.doc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示反馈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