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22〕155号)精神,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意见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一、 清理意见。
(一)对市政府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及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拟清理意见如下(正式文本见附件):
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拟清理意见目录(第二批)
拟保留的文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三旧”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MFGS-2020-002 | 梅市府〔2020〕10号 |
2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促进存量工业用地高效率利用实施办法的通知》MFGS—2022—0012 | 梅市府办〔2022〕20 号 |
3 | 关于印发梅州市工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梅市府〔2008〕63号 |
4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保障产业用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MBGS-2021-014 | 梅市府办〔2021〕26号 |
5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开工竣工逾期处置办法的通知MFGS—2022—0011 | 梅市府办 〔2022〕19 号 |
6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梅州市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梅市府办〔2013〕23号 |
| 7 | 印发梅州市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 | 梅市府〔2006〕6号 |
拟修改的文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梅州市土地储备办法 | 梅市府〔2006〕35号 |
拟废止、失效的文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实施意见 | 梅市府〔2009〕46号 |
2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 梅市府办〔2012〕38号 |
3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低丘缓坡荒滩土地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梅市府办〔2013〕5号 |
4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局梅州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梅市府办〔2012〕61号 |
5 |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县级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通知》 | 梅市府办〔2016〕2号 |
(二)对市自然资源局(含原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名义发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及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拟清理意见如下(正式文本见附件):
市自然资源局(含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拟清理意见目录(第二批)
拟保留的文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印发《梅州市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MBGS-2020-006 | 梅市自然资〔2020〕30号 |
2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前置审批用地供地及前期投入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MBGS-2021-005 | 梅市自然资〔2021〕19号 |
3 | 《梅州市自然局关于印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促进低效产业用地再利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梅市自然资〔2020〕47号 |
拟修改的文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梅州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 | 梅市国土资〔2012〕37号 |
拟废止、失效的文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完善梅州市工业用地供应制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MBGS-2018-019 | 梅市国土资〔2018〕39号 |
二、公示期限:7个工作日
自2022年11月25日至 2022年12月5日。
三、 意见反馈。
如有意见建议,请以函件或电话方式反馈梅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2191289,联系地址:梅江区华南大道29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
附件:1、拟清理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文本(第二批).zip
2、拟清理市自然资源局(含原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文本(第二批).zip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