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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办代课教师 困难补助何时发? (2019-09-17 14:55:48)

兴宁市教育局:我市原民办代课教师2018年度符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对象已经各镇(街道)初审、县级(兴宁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审核公示完成,上送梅州市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复核并报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健康委员会备案,补助资金近期将拨付到各镇(街道)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