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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是怎么计算的? (2017-05-15 00:00:00)

医保的个人账户由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部分和单位缴纳划入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的。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按保险人的年龄分段计入个人账户,在职的被保险人以本人的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入,退休人员以梅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入 具体划入比例如下:1.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记入0.6%;2.36周岁以上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的记入1%;3.46周岁以上至退休前的记入1.5%;4.退休人员记入3.5%。个人账户金额用于支付个人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费用、住院费用中的自付部分,可用于代参保人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看病购药、健康体检以及支付住院门诊医疗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 个人账户的本金和利息为被保险人所有,但不得提取现金或挪作他用。被保险人死亡,其余个人账户储存额可由法定继承人继承。保险人出国(出境)定居,其个人账户余额可退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