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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为可作出哪些处罚? (2017-05-15 00:00:00)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依法赋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处罚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单位的违法行为有责令限期办理、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法律制裁措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