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和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因此,建筑工程中分包给其他单位,签订的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应分别按合同上的金额缴纳0.03%印花税。 经办部门:征收股 联系电话:07532196179 适用范围:全市 期限:长期 主要关联单位:市地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