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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2017-05-15 00:00:00)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审批 一、办理条件 1、车辆所装载货物必须是不可解体的货物。 2、车辆装载不得超过行驶证的核定载质量。 3、车货总质量和轴载质量不对公路、桥梁的安全造成危害。车货总重量超过55吨的,应经公路技术部门进行桥梁承载能力验算,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护送。 4、车辆装载后的总高度,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不得超过5米,三、四级公路不得超过4.5米(超限车辆行驶不同公路等级时,按最低等级线路确定装载高度);总宽度不得超过一个行车道宽度,超过的,应有安全保障措施,并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护送;一般不办理超宽限值运输车辆行驶高速公路。超限运输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应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5、应根据实际情况勘测通行路线,需要加固、改造措施的,可以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议,制定相应的加固、改造方案。需进行桥梁、涵洞加固、改造的,申请人已与公路管理机构或公路经营企业签订了桥梁、涵洞加固、改造协议,必要时应当对超限车辆进行监管。 6、已缴纳公路损害赔(补)偿费或签定了赔补偿协议。 7、影响交通安全的,已经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二、所需材料 1、 申请人为公民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 申请人为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申请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提交该组织合法成立的文件和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 委托代理人办理路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提交委托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 《广东省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书》 6、证明所运货物须是不可解体并装载合法的文件 7、车前45度角和对角线车后45度角,车辆清晰彩色照片(4R或4D)各一张 8、载货后车货总体示意图,标出车辆外廓尺寸、货物外廓尺寸、车货总体尺寸(长宽高)和货物重心位置 9、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总质量、整备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等有关资料 10、能证明货物重量的货运单、运输任务单、运输合同、设计图纸或其他文件 11、货物运输的起讫点、申请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 12、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13、安全运输保障方案 14、涉及公路路产损失的,应提交公路赔(补)偿协议 15、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窗口地址:五华县华兴南路556号五华县公路局行政服务窗。 窗口电话:0753-445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