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金融工作局于9月份根据上市后备重点企业的上市进度,拟定给予财政贴息的企业名单和贴息额度,会同市财政局审核后,在“梅州金融服务信息网”上公示7天; 2、公示结束后,市金融工作局负责通知拟给予财政贴息的企业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3、企业申报材料经市金融工作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贴息资金由市财政按拨款程序实行国库集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