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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和中职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2025-05-08 17:08:11)

(一)普通高中1.普通高中免学杂费对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学杂费。财政按相关标准补助学校,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杂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基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2.普通高中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二)中等职业教育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技能表现等方面特别优秀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2.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残疾学生、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财政按相关标准补助学校,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基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3.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300元。(三)其他资助措施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提取的资助经费、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奖励和资助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