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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入学年龄 学校不能接收 (2014-12-01 10:41:5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节(试行)第五条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儿童、少年,小学招收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符合入学年龄的,学校不能接收其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