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黄先生:土地确权证在下发过程中遗失,没能直接发放到本人手中,能否补发? 兴宁市农业农村局:因我市承包地管理服务平台暂未开通,因此目前无法处理涉及权证变更、补办、销户等事宜。承包方在此次确权过程中新签订的承包合同记载内容与权证相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