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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作物推广 应实行品种登记? (2020-07-08 10:05:13)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种子法第二十二条,国家对部分非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登记制度,列入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的品种在推广前应当登记。应当登记的农作物品种未经登记的,不得发布广告、推广,不得以登记品种的名义销售。第一批非主要农作物登记目录包括29种作物,分别为粮食作物的马铃薯、甘薯、谷子、高粱、大麦(青稞)、蚕豆和豌豆,油料作物的油菜、花生、亚麻(胡麻)和向日葵,糖料作物的甘蔗和甜菜,蔬菜作物的大白菜、结球甘蓝、黄瓜、番茄、辣椒、茎瘤芥、西瓜、甜瓜,果树的苹果、柑橘、香蕉、梨、葡萄、桃,以及茶树和橡胶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