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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会”“战友会” 一律不予审批 (2020-07-20 09:45:01)

兴宁市民政局: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社团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发〔2002〕59号)要求,对申请成立“老乡会”“战友会”的,一律不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