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走进梅州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回应关切
当前位置:
首页
>
互动交流
>
知识库
>
其他服务
市内交通事故可否 跨县进行法律援助?
(2018-07-09 11:28:18)
市司法局:根据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非刑事的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同级司法行政部门所属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建议到案发地法律援助机构即五华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