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奖励申请表”一式三份,身份证、户口、结婚证、结扎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3份,本人近照(一寸相片)三张。 申办对象:农村夫妇终生只生育(收养)一个子女,纯生二女、婚后没有生育生育的农村居民,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 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户籍所在办事处提出申请)2、受理(窗口人员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初审并受理)3、审查(将相关受理的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查)4、审批(将相关文件材料递交县卫计局审批)5、办结通知(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法定时限:20天(工作日) 办公室电话:7667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