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和部分待遇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5〕150号规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补助标准:顺产补助提高至1000元、剖腹产补助提高至1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