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二)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三)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主要是规划区内的);(四)不动产调查申请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五)其他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