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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父母户籍 要哪些证明? (2019-07-03 11:20:15)

兴宁市公安局:根据户籍条例子女与父母相互投靠的,需提交以下材料:1. 申请人书面报告;2.入户申请审批表;3.申请人、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年满16周岁或以上的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或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属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请来信人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