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夫妻双方可以持当事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新结婚证照三张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县(区)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在可查询到结婚档案前提下,当天就可领到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