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若需申请夫妻投靠,根据户政管理相关规定,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如下:l、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2、迁入地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3、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当事人准备齐材料后到梅县区分局办证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