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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实施方案
来源:梅州市人民政府  时间:2016-04-14 16:44:1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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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4〕48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的战略要求,围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年)的通知》(粤发改区域〔2015〕4872号)精神,全力推进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建设,加快梅州振兴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施《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重要意义的认识

规划建设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以下简称产业集聚带),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4〕48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的战略要求,是省委省政府支持梅州加快振兴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梅州综合实力的快速提升,有利于增强与珠三角地区及周边区域的经济合作,有利于探索原中央苏区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路径,有利于探索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机制,对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等“五大发展”理念,打好苏区牌、生态牌、文化牌,集中力量构建“一区两带”发展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将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后发赶超的信心和决心。因此,全市上下要提高对实施《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发展总体规划(2015—2030)》(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自觉增强加快振兴发展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总体规划》的战略意义、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确保《总体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明确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抓住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和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机遇,以山区振兴发展为主线,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前提,以基础设施、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为主要抓手,牢牢把握“五大发展理念”的深刻内涵,狠抓“三大抓手”,建设“一区两带”,改善民生事业,推进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梅州苏区振兴发展,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机制体制创新,将产业集聚带建设成为产业集聚发展的新高地,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示范区,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平台,生态宜业宜居的新城区。

(二)明确发展定位。

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示范区。落实国家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探索符合后发地区和生态功能区的发展路径与模式,统筹产业集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空间集约利用与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域合作与利益共享机制,为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提供经验和启示。

珠三角与原中央苏区经济合作新平台。充分运用广州梅州对口帮扶的重要契机,主动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全面加强与珠三角地区在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人才交流、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战略合作,逐步实现由传统产业转移、对口帮扶到经济全面合作的转变,为珠三角地区与原中央苏区的经济合作发展提供新战略平台。

广东山区绿色产业发展基地。贯彻落实促进粤东西北振兴发展战略,坚持绿色崛起、生态发展的理念,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准入负面清单,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充分运用“互联网+”,构建绿色产业服务平台,创新绿色产业商业模式,推广清洁生产技术,打造具有山区特色的绿色产业集群,为广东山区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示范。

梅州生态宜业宜居新城。坚持产城融合和城乡统筹发展,依托镇区同步建设园区生活及公共服务设施,实现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带从传统工业园区与村镇混杂区向宜业宜居的综合新城转型,为梅州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省宜居城乡示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三)明确发展目标。

以起步区建设为先导,有序推进产业集聚带的开发建设,力争实现“三年打基础、五年大突破、十五年大发展”,助力梅州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三年打基础。至2018年,产业集聚带起步区开发基本完成,“一核四组团”的空间格局初步形成。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00亿元,常住人口规模达到25万人,集聚效应初步体现。区域战略性交通设施启动建设,重点项目有序推进,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效益初显,重点产业集群初见雏形,培育形成百亿级产业集群1个、50—100亿级产业集群2个。生态环境维护良好,园区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产业集聚带成为梅州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

五年大突破。至2020年,产业集聚带建设取得明显突破,成为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新亮点。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00亿元,常住人口规模达到28万人。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初具规模,核心产业链条初步形成,培育形成百亿级产业集群2个、50—100亿级产业集群2—3个。规划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基本成熟,基础设施配套完善,清洁生产方式广泛应用,园区循环化改造基本完成。核心区城市功能不断提升,人口和产业进一步集聚,产城融合格局初步形成。区域创新创业平台初步形成,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逐步提升。产业集聚带成为广东山区重要的绿色产业发展基地,区域经济合作的新平台。

十五年大发展。至2030年,产业集聚带规划目标全面实现,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300亿元,常住人口规模达到40万人,形成2—3个五百亿级产业集群、5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带成为产业绿色发展、城乡空间协调、生态文明彰显的宜业宜居新城。

三、《总体规划》任务分工

(一)打造“一核四组团”的空间发展格局。

坚持生态优先、集约高效的发展原则,采取核心区扩容集聚、外围区提质增效、组团型布局的发展模式,形成“一核四组团”的空间发展格局。

一核:包括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及周边的梅县区畲江镇和水车镇、兴宁市水口镇、五华县河东镇的带状区域。以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为主体,以梅江为纽带,统筹周边发展用地,构筑产业集聚带发展核心区。严格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求,着力保护区内山林水体。积极吸引制造业要素集聚,依托广州梅州对口帮扶,积极承接广州等珠三角地区城市产业转移。着力发展电子信息、机械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先进制造业。巩固发展健康医药、食品饮料、健康医疗等产业,构建健康产业集群。加快推动综合保税区、产业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培育电子商务、科技研发、商贸物流等现代服务功能。加快推进机场、高铁、高速公路等战略交通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完善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配套建设,打造汇集生态保护、绿色制造、生产服务、宜居生活于一体的综合新城,成为梅州振兴发展的核心引擎和产业示范发展的重要平台。

四组团:着力建设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四个外围产业组团,积极提升四个组团的发展质量,加强外围产业组团与核心区产业协作,实现“一核四组团”联动发展。

梅县区组团:强化与长深高速的联接,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和市区工业园产业外溢发展,重点发展新型电子、机械装备等主导产业,适当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先进制造业集聚发展基地。

兴宁市组团:以东莞石碣(兴宁)产业转移工业园为基础,在严格遵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产业发展要求下,构建低消耗、可循环、少排放的生态型产业组团。依托现有工业基础积极承接珠三角地区相关产业转移,重点发展机电制造(水电装备)、汽车零部件等设备制造业。积极培育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推动建设商贸物流、农副产品电子商务等产业平台,形成对接赣闽的区域商贸物流中心。

丰顺县组团:主动联接汕潮揭地区的机场、高铁、港口等重大基础设施,重点发展电声电子、机电制造、饲料加工等产业,注重科技创新,壮大提升电声产业集群,打造全国电声产业基地,积极发展温泉旅游业、特色农业,推动产业协调联动,打造产业集聚带通向汕潮揭的门户。

五华县组团:依托五华县城,以原有特色产业为基础,重点发展电子电器、汽车零配件、先进装备制造、五金机电、医药制造、食品饮料、家具制造、新材料等产业。主动对接广州(番禺)等地区的产业转移,形成产业集聚带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桥头堡,打造“工业新城、宜居五华”。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规划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落实)

(二)统筹推进区域开发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多规融合。以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依据,加强产业集聚带发展总体规划与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的充分衔接和协调。探索实施多规融合“一张图”管理,统筹产业集聚带土地利用、人口集聚、产业发展、园区建设、设施配套和环境保护,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二是优化土地资源空间布局。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整合土地资源,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在保持城乡建设用地、基本农田等约束性指标总量不变的前提下,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带的发展要求,确保产业集聚带建设有序开展。三是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规模。秉持底线思维确定建设用地规模上限,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效率,实现产业集聚带精明增长。至2030年,产业集聚带范围内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为103平方公里,其中核心区建设用地规模为65平方公里,基本满足产业集聚带发展用地需求。(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林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三)构建绿色产业发展格局。

加快推进传统资源型产业提升发展,强化发展基础良好的先进制造业,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⒈提升发展传统资源型产业。

(1)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加快建设优质稻、水果、茶叶、油茶、南药、蔬菜等农产品及畜产品、水产品加工基地。重点发展肉食鸡加工项目,推动饲料生产、乳制品业和肉食品工业的全面发展,大力发展啤酒、果汁、茶饮料等产业,打造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发展竹藤制品业和家具制造业。充分发挥梅州藤、竹、木、草等资源优势,依托传统工艺能工巧匠众多的有利条件,以兴宁市水口镇、梅县区畲江镇为核心,加强工艺与款式创新,大力发展融电动、电声、光源于一体的竹藤装饰工艺品,积极发展竹藤、红木等家具制造业。(牵头单位:市农业局,梅县区、兴宁市政府和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⒉强化发展基础良好的先进制造业。

(1)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以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为核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技术创新和服务配套,全力打造国家级电声产业基地和广东重要的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一是发展环保型高端电路板产业。依托梅州高新区和梅县区产业发展组团,重点发展高密度互联多层板(HDI)、环保型绿色PCB、IC封装载板等高技术产品,完善印制电路板产业链,推动印制电路板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高端化发展。二是发展电子元器件产业。加快发展无污染、环保型基础元器件和关键材料,提高片式元器件、新型电力电子器件、高频频率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新型锂离子电池、薄膜太阳能电池等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形成配套完善的电子元器件产业体系。三是发展电声产业。加快丰顺县国家级电声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电声元件、视听设备、音响设备等电声产业。重点发展用于汽车、多媒体、高档玩具等系列扬声器及配件产品,建立健全电声元件专业配套市场,提高电声整机产品的制造能力,推进电声制造产业集群化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发展装备制造产业。大力发展以机电制造和汽车及零部件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产业,努力建设成为全省重要装备制造基地。一是机电制造。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大力发展电气装备、智能电网设备、水利机电、精密机械、农用机械等高端装备制造业。二是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重点发展纯电动城市客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突破动力电池、电机、电源管理系统、整车控制系统等技术,扩大汽车工业的总体规模,加快形成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科学技术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⒊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1)培育健康医药产业。充分发挥中药资源和生态环境两大优势,依托梅县区水车片区以及五华产业发展组团,加快传统医药产业技术创新,重点培育发展南药、生物制品和健康保健品制造产业,努力建设成为全国知名新医药产业基地。一是现代中药。大力发展南药GAP基地,加强凉粉草、梅片树等中药原料的种植和加工技术研发,重点发展青蒿素及其复方系列抗疟疾新药等天然药物,加强中药饮片、配方颗粒、单味超微速溶饮片等新型品种的开发,推进中药产业规模化发展。二是生物医药。加快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加速生物化学技术、生物分离技术、提纯技术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生物医药产业的综合实力。(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县区、兴宁市、五华县政府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局、市招商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质监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培育新材料产业。依托梅州丰富优质的稀土资源,重点发展新型化工材料、特种功能材料和高性能稀土材料,着重引进稀土中下游加工应用企业,推进南方稀土科技城建设。一是稀土功能材料。以稀土深加工为核心,大力发展贮氢合金、稀土永磁、发光材料、镍氢电池等稀土新材料应用产品,并在稀土催化、稀土生物、稀土医药等新兴稀土新材料领域取得突破,深化稀土新材料与LED产业对接合作。二是半导体材料。重点发展电子级多晶硅、大尺寸单晶硅、抛光片、外延片以及化合物半导体材料,蓝宝石和碳化硅等衬底材料,金属有机源和超高纯度氨气等外延用原料,高端发光二极管(LED)封装材料,高亮度、大功率LED芯片材料,石墨和碳素系列保温材料。三是新型金属材料。加大对高强、高韧、耐候结构钢、新型铝、镁、铜合金及功能稀土合金等金属新材料研发,积极发展高纯稀有金属及靶材、大规格钼电极、高品质钼丝、高精度钨窄带、钨钼大型板材和制件、高纯铼及合金制品等。四是新能源产业。积极打造太阳能、风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链,重点发展风能设备关键零部件、薄膜太阳能电池、晶硅太阳能电池及生产设备等。结合梅州节能环保产业基础,发展太阳能利用产业(太阳能屋顶、光伏幕墙等)、新能源汽车、风电、智能电网、绿色照明等产业。五是节能环保产业。重点发展环保设备制造、环保服务、资源综合利用三大领域的相关产业,包括水污染治理、固体废物与土壤污染治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以及噪声与振动控制、环境监测仪器、机动车污染防治等产业。(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招商局等单位配合)

⒋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1)发展商贸物流业。着力建设粤闽赣农副产品、中药材、小商品等交易中心和大宗商品物流中心。结合机场和综合保税区建设,积极发展空港和保税物流产业,推进松棚站铁路物流中心、兴宁市毅德城、五华县物流产业园等项目的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科技局、市中小企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依托梅州生态农业和文化旅游两大独特资源禀赋,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与特色农产品、休闲旅游、特色商贸、制造业等产业融合。借助成熟电子商务平台发展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与本地企业合作建立特色农产品销售专区。引进专业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协同发展粤闽赣区域性旅游电子商务,带动本地旅游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嘉应新区管委会、市发展和改革局、市招商局、市中小企业局等单位配合)

(3)发展科技服务业。培育发展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提升科技服务业对产业集聚带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牵头单位:市科技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4)发展健康医疗产业。抢抓国家大力发展健康产业的机遇,发挥梅州“国际慢城”、“中国长寿之乡”等品牌优势,利用本地优越的生态环境资源,发展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养老服务、康体养生等医疗健康产业。(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旅游局、市招商合作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教育局、市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5)发展特色旅游产业。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特色旅游资源,积极发展生态旅游、文化旅游、休闲旅游、观光旅游、农业旅游,构建具有客家文化特色的旅游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旅游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商务局,等单位配合)

(四)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推进交通、能源、信息、供排水、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功能完善、安全高效、保障有力的基础设施体系,引领和支撑产业集聚带发展。

⒈构建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网络。

加快推进战略性交通设施建设,衔接珠三角、汕潮揭、海西经济区、赣州等地区的交通设施,支撑产业集聚带联动区域发展;统筹产业集聚带及周边路网与枢纽建设改造,提升交通基础设施等级和密度,打造高效便捷的交通运输体系

铁路网。加快推进梅州至潮汕铁路建设,打通原中央苏区往粤东出海通道;重点推动龙岩至梅州至龙川高铁建设,加快与赣深客专衔接,实现梅州1小时可达汕潮揭、2小时可达珠三角、3小时可达厦漳泉;适时推进广梅汕、梅坎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加强产业集聚带与粤东、珠三角港口群及赣闽地区的货运联系;加快鹰梅、浦梅铁路立项建设,强化地区铁路货运交通条件,拓展产业集聚带腹地。(牵头单位:市铁办,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乡规划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高速公路网。加快建设兴汕高速兴宁至陆河段(含畲江支线)、梅州至平远、梅州东环、大丰华等高速公路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提高公路运输能力和转换效率;启动梅州至潮州第二高速通道前期研究工作,预留规划用地,加强与粤东地区的交通联系。对建设汕梅高速水车出入口、长深高速白渡和程江出入口、优化畲江支线河东出入口必要性进行研究论证,研究在产业集聚带核心区汕昆高速段新增2个出入口,提高产业集聚带对外进出效率。(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公路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普通公路网。优先推进国道G206线梅畲快线建设,力争2017年建成通车,快速衔接梅州市区与产业集聚带核心区,实现双城互动发展;适时启动省道S120线畲江至五华段快速路改造前期工作,加快推进国道G206线、省道S225线、省道S120线改造工程及国道G205线至白渡梅州坑工业园干线公路新建工程,强化各产业发展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牵头单位:市公路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城乡规划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综合交通枢纽。推进梅县机场迁建前期工作,预留产业集聚带与梅县机场的通道;加快核心区松棚铁路货运站及综合保税区建设,推进现有铁路站场的升级改造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梅州西、畲江北、丰顺东等高铁客运站及梅州综合客运站等公路客运站场,预留交通换乘设施用地,实现枢纽与城市其他交通方式的无缝对接、便捷换乘,发挥客运枢纽对产业集聚带发展的服务作用。(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城乡规划局、市机场办、市铁办、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内部交通体系。建设产业集聚带核心区“三纵七横”骨架道路,完善内部路网系统。以“客货分离”为原则,打造功能明确、结构合理的物流集疏体系。大力推进核心区城乡公交系统建设,加强与梅县机场、高铁枢纽、汽车客运站的公交衔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沿梅江、宁江等生态廊道建设绿道,完善驿站等配套设施,倡导低碳、休闲、健康出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铁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公路局、市机场办、市国土资源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⒉建设清洁安全的能源保障系统。

合理规划能源设施,调整能源结构,完善能源供应体系,构建绿色安全的能源保障系统。

(1)改善能源供应结构。加快天然气、液化石油气(LPG)等项目和配套工程的建设,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比例,逐步提升天然气、水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使用率,持续推进清洁生产,降低能源消耗水平,构建高效、安全、清洁、多元的能源供应系统。(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建设完善燃气供应系统。实施三年“气化”,五年“管网化”,十年“全覆盖”建设行动。2018年前,产业集聚带内实现LNG(液化天然气)的气化供应,同步配套建设各组团内天然气中压管网;2020年前,配套西气东输三线及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建设,实现与西气东输天然气工程接驳,在畲江新建1座门站,和五华县调压站联合为产业集聚带核心区供气,原LNG储配站变更为调峰储备设施;2025年后,实现天然气管网全面覆盖,天然气利用普及化。(牵头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提升电源保障能力。推进抽水蓄能、清洁火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建设,建设园区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站,建成多元化的电源供应体系。新建500千伏兴宁站和现状500千伏嘉应站连接省网电力系统,建设大型热电联产直供电项目。规划新建畲江、叶塘、油田、丰顺北、塔下、悦来、水口、华城8座和扩建琴江、叶塘2座220千伏变电站,新建或扩建古塘等25座110千伏变电站,构建完善的输配电网络体系。(牵头单位:梅州供电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⒊建立智能高效的信息服务体系。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安全可靠、运行高效、质量优良的现代化通信网络,促进“三网融合”,建设智慧园区。

(1)统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电信端局、移动通信局、邮政支局等基础设施,规划新增1座移动中心机楼、3个无线通信基站、1个邮政中心局、3个邮政支局,建立安全可靠、运行高效、质量优良的现代化通信网络。(牵头单位: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乡规划局、市邮政管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优化提升固定宽带网络。加快产业集聚带的宽带网络普及提速,逐步推进园区及商务办公楼宇的光纤宽带接入,适度超前规划和统筹协调通信管道建设。积极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分公司、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加大无线宽带网络建设力度。大力支持高速泛在无线宽带网络发展,进一步扩大无线网络热点覆盖及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建设,提高热点区域大流量移动数据承载能力,逐步实现产业集聚带各园区无线热点全覆盖。(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分公司、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4)推动“三网融合”及智慧园区建设。推进“三网融合”相关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大电信、广播电视双向业务实用化进程。建立电子政务服务窗口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重点推动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能生产、智能安全监管、智能电网、智慧医疗等示范工程建设,形成高效运转的智慧园区。(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中国铁塔梅州分公司、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中国移动梅州分公司、中国联通梅州分公司、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⒋统筹建设稳定可靠的供水排水系统。

加强梅江水源保护,统筹供水系统建设,确保产业集聚带用水安全;建立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系统,采用中水回用、雨水利用等技术,降低产业集聚带排水强度,构建稳定可靠的供排水系统。

(1)加强水源管理和保护。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用水总量控制和纳污限制,提高用水效率。重点保护梅江、桂田水库、益塘水库现有水源,规划新建益塘水库引水工程。外围区就近选取周边水库作为主要水源,并规划备用水源,保障用水安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排水管理处、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加快供水系统建设。统筹核心区供水系统建设,保留畲江自来水厂,新建东部和西部自来水厂各1座,供水管网互为连通。外围区改扩建水厂3座、新建水厂3座,完善园区供水管网建设,形成安全、稳定、经济的供水保障体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排水管理处、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科学布局排水体系。制定产业集聚带排水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排水出路与分区,科学布局排水管网。加快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制改造,新建、扩建地区严格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排水管网建设,最终实现“雨水回收利用、污水集中处理”的目标。(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排水管理处、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4)统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充分发挥现有污水处理厂产能的基础上,优化布局新建污水处理厂,科学设置排污口,确保水环境安全。基于产业集聚带组团开发的基本格局,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小容量、分散式布局。产业集聚带核心区规划建设(含扩建)污水处理厂9座,外围园区规划建设污水处理厂6座,总建设规模为核心区8万吨/天,外围园区5万吨/天。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进行严格监控,高标准达标排放。(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供排水管理处、市财政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5)建立再生水循环利用系统。新建污水处理厂预留集中式再生水利用设施用地,逐步建成中水回用管网系统,实现再生水综合利用。大力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技术,建立循环水系统、工业水回收系统,对生产各环节的水进行回收再利用,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水平。至2030年产业集聚带整体中水回用率达30%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供排水管理处、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⒌构建科学安全的防灾减灾体系。

加强产业集聚带防洪排涝系统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区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1)构建科学的防洪排涝体系。加快推进梅江、韩江干流等区域性防洪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小桑水、宁江河、五华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善城市湿地系统,增强区域调蓄洪水、防洪排涝的能力。各县城防洪堤达到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韩江、梅江以及其主要支流沿岸乡镇堤围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确保洪水期间河水不进入产业集聚带。区内采取综合措施,控制雨水径流量,内涝防治标准达到能够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暴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人民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梅州航道局等单位配合)

(2)完善综合防灾应急体系。实施生态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式,加强丘陵山地地质灾害全面防治;完善抗震防灾系统,统筹布局避难疏散场所;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体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快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的规划建设;建立防灾指挥系统、避难场所、避难疏散通道、生命线工程、应急救灾物资等综合防灾应急保障系统,提高产业集聚带综合防灾保障能力,确保地区发展安全。(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五)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加强产业集聚带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形成绿色发展的生态安全格局,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增强产业集聚带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⒈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

落实梅州市“三轴一带一核多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充分利用产业集聚带山地、林地、农田、水系等生态要素,打造“生态绿核-生态廊道-生态公园”的三级生态体系,实现产业集聚带生态环境系统的良性循环。

(1)落实区域生态空间管制要求。落实梅州市“三轴一带一核多廊道”的生态安全格局,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梅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等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禁建区、限建区实行严格的空间管理和控制,确保产业集聚带生态安全。(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水务局、市林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保育区域生态绿核。重点保护产业集聚带内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统筹铁山嶂、神光山、莲花山、阴那山等大型区域绿地建设,构建产业集聚带生态屏障。严格限制园区建设侵占区域生态绿地资源和人为改变地形地貌,保护区域绿地的生态功能。(牵头单位:市林业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旅游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完善多层次生态廊道体系。坚持组团发展,构建组团间生态廊道体系,避免连片开发。重点依托梅江水系两岸打造沿江生态景观轴线,加强五华河、宁江、榕江北河等主要河道的两岸绿化建设,形成联接区域重要生态节点的河流廊道体系。利用现有农田、水塘及林带等,种植适当宽度的隔离林带,完善农田林网、水系林网和道路林网,充分发挥景观防护林网和林地生态廊道的双重功能。结合产业集聚带组团布局,推进工业园区外围绿化缓冲带建设,发挥组团生态廊道的景观生态功能。(牵头单位:市林业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农业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4)加快特色生态公园建设。以产业集聚带内低山丘陵、生态农田、郊野公园、社区公园为载体,构建产业集聚带特色生态公园体系。加强对组团间农田景观的保护,充分融合低山丘陵、河涌、池塘、森林等生态要素以及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凸显梅州山区特色的生态公园,为产业集聚带提供休闲和游憩空间。(牵头单位:市林业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农业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旅游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⒉加快推进生态建设。

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发展方式的转变,通过生态保护与低碳建设,不断完善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增强区域环境支撑能力,实现经济的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1)加强森林抚育与建设。维持自然山林区域原生状态,保护良好的山地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采取抚育、管护等措施促进森林的自然更新。保护覆盖度高、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森林群落,以及工业园区间的山地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形成稳定的绿色屏障。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采取封山育林与人工造林相结合的措施,全面增强区域森林的生态服务功能。做好裸露山体复绿,加强生态功能较弱山体的绿化,使山体与周围环境更加协调。(牵头单位:市林业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加强生态廊道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在梅江、韩江等主要水系、交通干线和基本农田周边建设纵深的绿化廊道。在江河两岸、主要公路沿线、规划建设区域周边,以及生态敏感(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削山取石取土等行为。(牵头单位:市林业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路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积极推进园区环境绿化。优化公共绿地布局,通过以林为主,乔、灌、花、草的优化合理配置,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环境绿化格局。重点园区之间、重点园区与梅州市主要城镇之间,利用自然山体、水体、绿地、农田等形成绿色开敞空间,严格限制产业开发和园区建设时占用生态用地。(牵头单位:市林业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公路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⒊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坚守生态环境保护的底线,稳步推进园区开发建设。控制园区初始开发规模,避免一次性、大规模开发建设。完善相关环保基础设施,形成较强的环境风险应对能力。

(1)合理设置入园门槛。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配套环保政策,编制相关专项规划,明确各园区环保准入条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项目设定相应的入园门槛,鼓励引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环境保护达标的项目。(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加强水环境综合保护。针对现状敏感的区域水环境条件,制定科学的排水方案,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行严格的污染物控制,确保区域水环境安全。园区建设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的,开发建设应满足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要求。一是加强地表径流控制。保护和修复梅江、韩江等区内自然径流通道,产业集聚带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α)控制在70%≤α≤85%范围内。园区开发建设应大力采取生态滞留草沟、绿色街道、可渗透路面、雨水花园等低冲击开发手段,完善雨水集蓄系统,减少径流排水量,提高雨水回用效率。二是实施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双控制。严格执行韩江、梅江流域重点行业污水排放特别限值,建立污染物浓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严格控制各污水处理厂的排水标准和出水水质,产业集聚带核心区各污水处理厂对废水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后方可排放。2030年,产业集聚带综合污水处理率达10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达100%,各组团污水处理厂的中水回用率达到3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水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通过污染源防治、总量控制、行业准入等手段,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采取严格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产业集聚带良好的空气质量。一是加强工业污染源防治。加强PM2.5污染物的控制,严格落实对大气污染物的监测和控制措施,加强园区扬尘综合整治和交通工具废气排放治理。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改造,提高重点行业的废气处理和收集能力。加强园区环保监督,保证企业环保设施正常使用。二是实施污染总量控制。合理分配削减指标,严格控制梅县区、兴宁市等地区的排放总量,核定重点污染源的重点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指标,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产业集聚带大气污染物总量水平。三是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声环境分区管制,强化噪声污染的整体防治。重点强化工业噪声污染监管,确保各工业企业噪声源全部稳定达标排放。严格落实噪声排放标准,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社会噪声、道路噪声等监管,强化道路两侧的绿化隔离带建设。四是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推进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筹划建立工业企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安全转运、再利用的管理体系。重点加强危险固废物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台账。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采用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区外填埋等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加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人民政府和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务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六)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

建设完善产业集聚带公共服务设施,健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提升产业集聚带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水平。

⒈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统筹配置资源,合理布局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各项设施,建设畲江、水口两个服务中心,构建城市级、镇街级、居住区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推进园区公共服务全覆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建立教育科研设施体系。发挥梅州基础教育优势,按需推进产业集聚带中小学和幼儿园等教育设施规划建设,提高学校覆盖率,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加强与珠三角地区教育资源的合作和共享,培训教育事业人才,提高产业集聚带内办学水平。加强校企合作,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办好职业院校,打造职业培训实训基地。积极争取与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共建分支机构,建立科研基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医疗设施的改进完善,加强与珠三角地区高水平医院的合作,引进优秀的医疗机构和人才,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至2030年,规划建设2家以上大型综合医院,布局若干所社区卫生中心,形成分级服务、结构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加快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充分吸引市场力量发展产业集聚带文化体育事业,建设具有客家文化特色的文体设施,擦亮“足球之乡”的名片。规划建设1座大型体育中心,若干个文体综合服务中心,完善社区健身场地和文化活动场所,打造结构完整、布局完善的体育文化设施体系。鼓励中、小学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提高体育设施使用效率。(牵头单位:市体育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教育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⒉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

(1)增加就业机会,完善就业服务。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等特色产业集群,带动农民创业和就业;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为产业集聚带提供合适产业工人。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就业信息、岗位培训和政策对接服务。积极搭建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建立返乡就业创业绿色服务通道,吸引高素质人才回流。加大人才引进政策扶持力度,为产业集聚带快速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金融局、市工商局、市农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构建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重点保障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引进高素质人才和在园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需求。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推进配套人才公寓与产业园区同步建设。综合利用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方式提供住房保障。(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人民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健全社会福利与保障体系。加大社会保障资金投入,建设社会保障平台,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全覆盖。坚持底线保障,完善最低工资保障机制,建立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⒊创新社会治理模式。

鼓励公众参与社会管理事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构建现代社会治理体系。

(1)创新社会治理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探索建立以人为本、公开透明、办事高效、多元参与的社会治理机制。组织群众依法有序、规范参与社会管理,努力形成支撑产业集聚带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市监察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市民政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构建园区公共管理服务平台。推进智慧园区建设,建立园区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包括以“一站式服务”为核心的政务服务平台、园区可视化管理平台、园区综合监控平台以及园区经济辅助决策平台等,建立园区公共信息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局、市质监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加快培育社会组织。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促进公益性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提高专业社工、志愿者队伍服务水平,发挥社会组织在环境保护、公益事业、园区宣传、社区服务等领域的作用,推动产业集聚带社会协同共治。(牵头单位:市民政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环境保护局、市社工委、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七)统筹城乡发展。

促进城乡统筹、产城融合和区域一体化发展,优化城乡空间格局,强化产城互动,加强产业关联,带动县域产业快速发展,形成城乡一体化的良性发展格局。

⒈优化城乡发展格局。

发挥各县城的综合服务功能,促进产业集聚带的产业集聚发展,提升中心镇的配套服务功能,夯实中心村的社区配套服务,形成“产业集聚带—县城—中心镇—中心村”联动发展的城乡格局。一是增强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整合提升县城城市服务功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增强医疗、教育、金融、居住等服务功能,完善商务商业、文化体育、休闲娱乐等功能,完善金融配套措施,为产业集聚带及周边乡村提供优质配套服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二是提升镇村配套服务功能。加强产业园区周边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为产业园区和周边农村提供公共配套服务。加强新农村规划建设,促进集体土地集约利用,盘活现状零散村居和产业用地,逐步推进村庄整治、撤并、搬迁,为产业集聚带提供发展空间。改善农村地区居住环境,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牵头单位: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国土资源局等)

⒉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1)加强市区与产业集聚带融合发展。发挥中心城区高端城市服务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产业集聚带的服务配套能力。通过产业集聚带的快速发展,提高梅州城市经济、产业、就业的承载能力,与中心城区形成“服务共享、产业共荣、联动发展”的格局。(牵头单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城乡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促进县镇与产业集聚带互补发展。建立县城和园区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机制,重点提升畲江镇区、水口镇区等综合服务功能,满足园区基本生活服务配套以及产业工人的居住需求。加强县城和园区之间的上下游产业合作,不断完善县域产业分工体系,注重强化园区对县镇产业发展的外溢带动作用,通过产业发展带动本地居民就业,促进园区与县镇互为依托、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⒊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

建立完善城乡一体化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覆盖,逐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统筹建设园区、县镇、乡村公交设施,促进形成城乡一体、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网络。建立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和县级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建设,方便本地农村居民、城镇居民、产业工人就近就医。(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卫生计生局,市交通运输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八)区域经济合作。

积极推进区域合作,探索经济合作新模式,创新区域合作机制,构建立足本地区、面向珠三角、联通粤东北、对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融入“一带一路”的区域合作新格局,推动梅州振兴发展。

⒈健全区域合作机制。

(1)完善省内对口帮扶机制。落实广州梅州对口帮扶制度,全面加强梅州与珠三角地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建立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促进从对口帮扶向经济全面合作转变。(牵头单位:市帮扶办,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招商局、市经济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建立区域合作的协调机制。推动完善闽粤赣十三地市协商机制,健全跨区域经济合作平台。完善区域性商品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人力资源市场,加强科技资源、信用体系、市场准入、质量互认、医疗保险等对接。(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招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建立多方利益共享机制。完善产业集聚带与广州等珠三角地区城市产业转移、园区建设的收益分享机制,建立产业集聚带内部利益协调机制,促进区域利益合理分配。(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⒉推进市域地区联动发展。

(1)联合嘉应新区实现产城融合发展。推动产业集聚带与嘉应新区联动发展,在梅江两岸集中培育城市和产业发展平台,促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形成产业、人口、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嘉应新区重点布局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新兴产业,为产业集聚带提供高端服务配套。重点强化产业集聚带产业功能,增强产业集聚能力,为嘉应新区的发展提供产业支撑,提高城市人口就业吸纳能力,促进梅州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牵头单位:嘉应新区管委会,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助力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快速发展。结合产业集聚带建设,加快梅州至潮汕铁路、大丰华高速等重要交通通道建设,完善梅兴华丰地区基础设施配套,依托梅江韩江流域将沿岸旅游景区和产业园区串珠成链、做大做强,实现三产融合,推动梅江韩江(中上游)沿岸县镇联动发展,对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将产业集聚带打造成为面向汕潮揭、通往世界的门户。(牵头单位:市旅游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办、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辐射带动梅州县域产业协调发展。加强产业集聚带与大埔、平远、蕉岭等县域产业的联动发展,在产业引进方面实现联动拓展和差异化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着力延伸产业链条,在梅州市域范围内实现产业分工合作,促进新建园区和已有园区之间的产业协作。加强农业服务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巩固提升现有产业基础,培育发展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产业集聚带和各县(市、区)已有产业基地合作发展新格局,促进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⒊加强与省内重点区域合作。

(1)促进与珠三角地区全面合作。以产业转移工业园为载体,探索园区共建共管共享新模式。在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基础上,探索与珠三角地区联合推介招商、共同开拓市场的产业合作新方式。加强与珠三角高等院校、大型科研机构、科研创新企业之间的技术和人才合作,建立产学研联盟、产业联盟,提升产业集聚带的自主创新能力。(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招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加强与汕潮揭区域协作。依托汕梅高速、梅州至潮汕铁路等重要区域交通纽带,对接揭阳机场、汕头港等重大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机场、港口、铁路、高速公路的交通优势,打通原中央苏区的出海通道,促进区域物流产业合作,构建“海—陆—空”三位一体的物流体系。结合客家文化与潮汕文化的特点,发挥山水生态资源优势,合作发展生态休闲旅游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铁办、市商务局、市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共建梅州—河源产业承接集中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动与河源竞合发展、错位发展,积极承接珠三角先进制造业转移,合作建设珠三角产业转移重要承接集中区,促进原中央苏区产业转型升级。加强与河源地区产业链上下游联动,促进区域产业集群合作发展,共同打造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健康医药、绿色能源、农副产品加工等区域特色产业集群。(牵头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人民政府和市招商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农业局、市卫生计生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⒋构建赣闽粤区域合作平台。

(1)推动与赣南地区紧密合作。建设赣粤产业合作区,促进与赣南地区特色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的产业合作。积极开展区域旅游合作,共同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线路。加快建设鹰梅铁路等重要交通通道,加强跨省河流综合治理,探索建立环境保护、生态建设、产业协作方面的合作机制。(牵头单位:市招商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铁办、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促进与海西经济区协调发展。加快浦梅铁路、龙川—龙岩高铁的建设,促进梅州融入厦漳泉“三小时经济圈”。加强与海西经济区农产品深加工、现代服务业、汽车、电子信息和机械制造等产业的合作。利用海西经济区的合作平台,依托客商资源优势,充分运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合作机制,加强与台湾地区的合作交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产业交流与合作。(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铁办、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旅游局、梅州文化旅游特色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⒌充分利用粤港澳合作平台。

依托梅州港澳台同胞众多的优势,抓住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深入实施的机遇,加快融入粤港澳经济合作,实现两地货物贸易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通过香港、澳门的国际平台,推动现代农业、经济贸易、先进制造业等产业与国际接轨,借助港澳科技研发方面的优势,共建区域性科研创意、研发设计产业基地,为产业集聚带发展注入经济活力。(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农业局、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⒍参与实施“一带一路”战略。

充分利用梅州华侨之乡的有利条件,以世界客商大会为平台,加强与海内外客商的交流。主动参与实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发挥内外乡贤、在外客属商会的网络优势,以及在东南亚等地设立的海外经贸文化联络处作用,构建对外交流合作平台,加强海内外技术合作和品牌宣传,积极推动梅州制造、梅州产品走向国际。(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商务局、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九)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贯彻落实经国务院批准的《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发改地区〔2014〕480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充分利用原中央苏区的政策优势,用好用足国家、省对原中央苏区的各项扶持政策,在生态、土地、投融资等关键领域争取国家和省更大力度支持,促进产业集聚带实现跨越发展。

⒈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缩减政府审批范围,减少政府对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的干预。支持开展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试点,鼓励推行标准化审批、一站式审批、并联审批,提升政府服务效率。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精简前置审批事项,改革商事登记审批流程,放宽商事登记条件,规范商事登记服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工商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深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投资准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激发企业投资活力;全面梳理企业投资项目行政管理事项,按照“四个统一”的要求,优化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界定政府行政权责;建立纵横联动的在线监管平台,加强企业投资项目监管,规范投资主体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⒉促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探索土地综合开发模式。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产业集聚带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允许用地性质的兼容与转换,鼓励公共性设施合理复合集约设置。支持探索实行“主体运营+经营性配套资源+特许经营权”的整体投资运营模式,建立完善园区土地综合利用机制。研究制定社会资本投资土地综合开发收入分配政策。(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人民政府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实行土地差别化政策。支持产业集聚带开展土地租赁、作价入股等土地有偿使用试点;针对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及园区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对产业用地的供地方式、供地年限和地价实行差别化管理。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等方面,向产业集聚带倾斜。对新建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升级改造给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支持,倾斜安排产业集聚带内省级重大项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专项指标。(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⒊推进投融资体制创新。

(1)探索设立梅兴华丰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统筹用好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探索发起设立由民间资本、国内外投资机构、广大客商侨胞共同参与的梅兴华丰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按“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理念进行管理运营,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带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建设、产业园区土地整理开发以及重点产业发展,政府整合财政性资金以适当方式对产业投资基金予以支持。(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充分运用债、贷、股多种融资组合,拓宽融资渠道,减少地方财政压力。支持探索发行项目收益债以及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工具,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充分利用政策性银行金融贷款,为产业集聚带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鼓励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通过股权投资、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建设运营市场化。(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梅州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3)支持建设企业投融资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发行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集合债、私募债等,加大对中小微科技型、创新型企业的投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探索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有效途径,积极参与新三板、区域OTC市场等资本市场创新,试点股权众筹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挂牌上市。支持广东客商银行建设,支持梅州辖区商业银行依据授权提高贷款审批权限。(牵头单位:市金融工作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⒋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

支持产业集聚带成为广东自贸区的复制推广示范区。支持产业集聚带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相关改革措施,实现产业集聚带与广州南沙新区保税港区有效衔接,提升出口货物便利程度。允许产业集聚带内外商以独资、合资、合作形式(中方控股)从事高端制造业的技术研发和工业设计,允许产业集聚带在金融服务、跨境电商、大宗商品交易等方面扩大对外开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⒌积极创新生态建设机制。

(1)探索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争取国家和省支持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机制,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禁止开发区所在地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2)建立绿色经济核算体系。积极探索开展流域水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大碳汇林建设力度,完善林业碳汇交易机制,逐步扩大碳汇交易规模。按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推动开展环境保护费改税试点,加快建立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牵头单位:市财政局,梅江区、梅县区、兴宁市、丰顺县、五华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局、市林业局、市环境保护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等单位配合)

四、实施保障

紧紧抓住中央加快振兴发展赣闽粤原中央苏区,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实施的有利时机,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一区两带”发展战略,加快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建设,切实抓好各项规划任务落实。

(一)加强宣传推介。

充分利用广交会、中博会、高交会、文交会等国家和省重要会展平台,积极发挥“世界客商大会”的桥梁作用,加强产业集聚带及企业形象宣传和推介。完善招商引资政策,建立招商引资项目平台,加强对企业的“一对一”跟踪服务,促进企业投资项目有效落地。加强产业集聚带规划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支持产业集聚带开发建设。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市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规划建设指挥部,具体负责集聚带规划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和研究解决集聚带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市直各部门、各单位以及相关县(市、区)要结合各自职能,履行支持指导职责,指定本单位一名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做好有关工作,支持配合《总体规划》的全面实施。产业集聚带规划建设采取“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模式,市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规划建设指挥部要切实担负规划建设的主体责任,承担经济建设职能,按照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要求,负责组织实施产业集聚带的规划建设;要主动加强与省有关部门联络沟通,建立完善与市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推进集聚带规划建设。

(三)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理顺关系、权责一致、执行顺畅、提高效能”的原则,市直各相关单位和有关县(市、区)要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和任务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切实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牵头单位要积极跟进,主动担责,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的沟通衔接,确保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安排,落实工作责任,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科学推进产业集聚带规划建设。

(四)狠抓工作落实。

实施产业集聚带的规划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艰巨,各地各相关单位一定要按照任务分工的要求,精心谋划,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按照既定目标任务,推进各个节点,抓好工作落实,依期完成规划任务。

(五)注重监督检查。

市产业集聚带规划建设指挥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各有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划的实施和监督。同时,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确保产业集聚带发展总体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