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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2-06-07 15:02:5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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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农业

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

  现将《梅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梅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2022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理清现状,把握发展新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第二节  发展机遇 

  第三节  发展挑战 

  第二章  务实创新,科学谋划新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精准定位,提升稳产保供能力 

  第一节  稳定粮食产能 

  第二节  优化重要农产品供应 

  第四章  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精细农业 

  第一节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第二节  增强产业融合发展能力 

  第三节  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第四节  强化质量兴农支撑行动 

  第五节  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第六节  健全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 

  第五章  优化环境,推动建设精美农村 

  第一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第二节  促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管控提升 

  第三节  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第四节  开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新局面 

  第五节  强化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第六节  持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第六章  提升技能,加快培育精勤农民 

  第一节  大力培养现代高素质农民 

  第二节  全力扶持农民创新创业 

  第三节  着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第七章  巩固发展,持续保障农村民生 

  第一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第二节  推动重点帮扶地区乡村振兴 

  第三节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 

  第八章  深化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第二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第三节  强化城乡融合发展要素支撑 

  第四节  完善城乡消费互通渠道 

  第九章  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第二节  强化法制保障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第四节  注重考核评估 

  附件  梅州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项目储备汇总表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我省科学谋划推进“三农”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大力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特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理清现状,把握发展新形势

第一节  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我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围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大力推进现代农业和美丽乡村建设,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2020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89.26亿元,比“十二五”期末增加84.31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30元,比“十二五”期末增加5631元。

  一、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

  “十三五”以来,我市依托良好的资源禀赋,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明显增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2020年,全市粮食播种面积达275万亩,总产量112.11万吨,分别比“十二五”期末增加0.8万亩、4.31万吨;全市园林水果种植总面积117.26万亩,总产148.4万吨,分别比“十二五”期末增加8.86万亩、31.6万吨;蔬菜种植面积104.71万亩,总产235.83万吨,分别比“十二五”期末增加8.71万亩、41.13万吨;茶叶种植面积31.78万亩,总产2.43万吨,分别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1.98万亩、0.93万吨;水产养殖面积16.4万亩,总产10.77万吨,产量与“十二五”期末基本持平;出栏猪163.74万头,肉类总产24.59万吨,肉食供给有效保障。

  二、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新型经营体系逐步完善。加快培育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至“十三五”期末,全市累计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分别为3家、152家(全省第一)、440家,比“十二五”期末分别增加2家、65家、118家。努力推进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至“十三五”期末全市录入家庭农场6929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6077家;农民合作社4787家,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024家。全面落实高素质农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累计培育8348人,比“十二五”期末增加6294人。

  二是农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至“十三五”期末,累计有135个农产品获得省名牌产品(农业类)认证,比“十二五”期末增加122个;193个产品入选“粤字号”农业品牌目录(含确认或备案入库);梅县金柚、大埔蜜柚等14个农产品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18个农产品获地理标志认证;大埔蜜柚、梅县金柚、平远脐橙入选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宣传推介攻势,梅州柚先后亮相央视、上海滩、广州塔,与首都航空公司联手打造“广东梅州柚号”。梅州柚、嘉应茶、蕉岭富硒稻米及平远橙等入选“粤字号”区域公用品牌百强榜,其中梅州柚以227.5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列百强榜榜首。

  三是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扎实推进。“十三五”期间,省和国家启动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以来,我市依托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努力争取获得支持。至“十三五”期末,建立了梅州市丝苗米、梅州柚,梅江区茶叶、蔬菜,梅县区金柚,大埔县蜜柚、茶叶,丰顺县茶叶,五华县茶叶、丝苗米,蕉岭县丝苗米,兴宁市丝苗米,平远脐橙、南药共14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位居全省前列,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8亿元;梅县区以金柚产业为主创建了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全市建立了国家级金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个。

  四是农业科技和设施装备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十三五”期间共确定梅州市农业主导品种69个和主推技术38项。大力推进农业机械化,2020年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53.05%,水稻综合机械化率72.6%,分别比“十二五”期末提高7.66和11个百分点。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灌排、机耕道路等耕作条件大大改善,“十三五”期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达77.31万亩。

  五是农业绿色发展能力持续增强。认真实施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十三五”期间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3.8%。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十三五”期末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以上,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8.43%。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示范,累计创建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1个,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21家,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5家。

  六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农业执法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产品监管,守牢安全底线,至“十三五”期末,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实施主体名录数据库。加强动物检疫和疫病监测,加大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力度,积极开展“大清洗、大消毒”消毒灭原行动,非洲猪瘟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七是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步伐加快。加快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提质扩面,“十三五”期间我市281个村获得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支持,数量居全省第一;158个村、19个镇获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15个村获评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引进糖度分拣分级生产线、柚苷提取生产线、热环干烘生产线等,扶持发展金柚等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加工量和加工水平进一步提升。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至“十三五”期末,全市有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个,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14个,广东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5个,广东省农业公园4个。

  三、农村面貌发生重大变化

  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和“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为抓手,全域铺开进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至“十三五”期末,全市所有行政村完成基础整治任务,90%以上的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40%以上村庄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推进省级新农村连片示范建设,7个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共覆盖35个行政村162个自然村17075户73729人,累计已投入9.31亿元,项目完工率86.62%。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不断提升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全市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100%,村庄保洁覆盖面达100%,分类减量35%以上。推进“厕所革命”,全市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99.93%,按实际需求完成农村公共厕所新建、改建任务。全市有9940个自然村基本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占比87.68%。

  四、农村综合改革迈出新步伐

  不断深化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至“十三五”期末,全市承包地流转面积77.89万亩,流转率44.2%。巩固土地确权颁证成果,完成档案数字化47.35万册,数字化率98%。蕉岭县被评为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单位。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蕉岭县、梅江区、丰顺县基本完成国家和省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至“十三五”期末,全市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面完成登记赋码发证任务,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257.34万人,87个集体经济组织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量化或份额量化,改革时点量化资产14317.86万元,颁发股权证13445本。稳步推进乡村治理,梅县区松口镇大黄村、蕉岭县广福镇广育村入选“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典型经验”。深入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全市1342家市内外企业结对帮扶1761个行政村,总体帮扶位居全省前列。

  五、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

  全力攻克最后堡垒,巩固提升脱贫质量,2016年至2020年全市累计筹集精准扶贫资金43.75亿元,投入42.7亿元。至“十三五”期末,全市53180户145032名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49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已全部有序退出,全市建档立卡有劳动力相对贫困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090元,比2016年增长302%;省定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9745元,如期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第二节  发展机遇

  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梅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导各地各部门有序分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推进乡村振兴指明了新路径。广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乡村振兴的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重点、实化政策举措,并部署推进一系列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和重大行动。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长远方向、振兴思路、具体任务、相关支持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颁布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国家乡村振兴局、省乡村振兴局等各级政府乡村振兴局相继成立,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政策扶持力度加大

  我市是全国重点革命老区,广东省唯一全域属原中央苏区范围的地级市。国家、省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发展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的政策措施,比如《广东省促进革命老区发展条例》《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我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及《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支持革命老区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同时,广东省重视研究省际交界地区发展工作,我市也将探索建设粤闽赣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苏区振兴省际合作有望进一步深化。这些法规、政策、措施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民生改善、财政资金、项目规划建设、政策扶持等方面,为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的振兴发展、绿色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也为我市农业农村工作争取更多的国家级和省级政策支持、项目支持、资金支持、人才支持等提供了依据,对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快推进

  粤港澳大湾区特别是珠三角历来是我市农产品的主要销区和农民工的主要输出地。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在现代产业体系、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开放融合及优质生活圈等方面,将实现高质量高水平发展,必将进一步辐射带动粤东西北地区在资源、市场、人才、资金、信息、产品等要素的便捷高效有序流动、优化配置,为进一步拓宽我市农产品产销对接与合作,建立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发展农业农村休闲旅游业和食品加工业,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民工就业增收,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与平台。我市专门出台《梅州市服务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指出,立足“梅州所长”,打造湾区最美“后花园”、建设湾区生态“康养地”、打造湾区特色“体验场”、建设湾区后方“大农场”,积极推动生态优势变为服务融入大湾区的产业优势。

第三节  发展挑战 

  一、“三产”融合发展不足

  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不足,三次产业融合程度低、层次浅,产业链条短。种养业细碎化经营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农产品品质保障能力不足,优质产品比例不高,品牌影响力不够,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产品传统型的初粗加工多,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精深加工少,缺乏吞吐量大的加工企业,全市主要农产品加工率较低;农产品流通体系不够完善,农村电商参差不齐,农产品市场拓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休闲农业基地大多品位不高,档次低,差异性不够,特色不浓,吸引力不足,综合收益受限。

  二、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匮乏

  农村人才总量不足,农业、科技、文化、经济管理及社会公共管理等领域人才较少,结构不合理,专业分布不均衡。农业技术、经营管理等人才缺乏,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尤其紧缺,特别是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难于满足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需要,导致有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管理乏力、经营困顿,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停滞不前。人才培养主体较为单一,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的机制体制需要进一步破解。农村劳动力老龄化日趋严重,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力度加大,导致农业生产基地用工困难,特别是季节性集中用工更为困难。

  三、乡村建设任重道远

  农村发展受到农业成本上升和价格“天花板”挤压、工资性收入增长乏力等因素影响,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任务艰巨,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仍在扩大;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有待加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要素双向合理流动机制还不健全;村庄空心化、农民和村干部老龄化等现象日益突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


第二章  务实创新,科学谋划新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立足新发展阶段,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为总方针,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一体设计、一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在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型格局中优化农业农村发展布局,以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精美农村、培养精勤农民为统领,引领全市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着力提升区域城乡改革发展的整体性、协同性,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更有活力,走梅州特色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道路,确保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阶段性重大进展,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奋力迈进全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阵。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管农村工作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管农村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强化农业农村发展制度供给。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把实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全市上下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统一认识、统一步调,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影响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短板。

  三、坚持农村高质量发展

  准确把握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乡村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坚守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改变、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松动。严格保护农村生态环境、耕地面积和耕地质量。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美丽乡村、打造品质乡村生活。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不平衡等特征,挖掘乡村特质,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分类实施、典型引路,突出个性发展和差异化发展。

  四、坚持城乡融合发展

  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把融合发展作为主线,加快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重塑城乡关系。全面推进产村人融合、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文化融合、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实现农业农村发展大融合。

  五、坚持农民主体地位

  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促进农民职业化、非农化、市民化,调动广大农民参与农业农村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把保护和增进农民根本权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根本,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坚持生态绿色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同步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和生态建设,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以生态绿色标杆推进乡村建设,走可持续发展道路。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阶段性突破,城镇与乡村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城乡融合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农业基础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在全省前列。

  一、精细农业发展加速推进

  大力发展精细农业,合理配置农业资源,提升农业供给体系效率和质量,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推动现有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提质增效,加快建设广东金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特色专业镇、村,“跨县集群、一县一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以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寿乡水、平远橙、兴宁鸽等优势产业为重点,加强农业质量安全和品牌建设,发展精深加工和休闲农业,产业链条进一步延伸。面向大湾区市场,新建一批“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茶罐子”“水缸子”生产基地,大湾区“菜篮子”梅州配送中心调运体系日益完善。

  二、精美农村建设加快发展

  加快建设精美农村,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深入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抓好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四沿”区域美丽乡村风貌带基本建成,具有客家特色的省际廊道美丽乡村示范带加快形成。突出抓好厕所改造、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三个重点”,厕所长效管护机制不断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得到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改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创新乡村治理方式,精美农村建设取得重点突破,乡村建设与青山绿水格局、乡土文化协调融合,乡村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共建共治共享乡村社会治理格局。

  三、精勤农民培育取得重点突破

  加强培育精勤农民,农民创业就业活力有效激发,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吸引各类人才在农业农村发展中建功立业,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培养出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超过城镇居民收入增速。

  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

  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城镇与乡村的要素双向流动通道进一步打通,区域城乡更加协调,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普惠共享公共服务加快并轨,初步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工农城乡新格局。

梅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目标列表

分类

序号

主要指标

单位

基期值

规划值

指标

属性

2020年

2025年

农业高质高效

1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112.11

113

约束性

2

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

万亩

106

106

约束性

3

高标准农田面积

万亩

136.1

151.73

约束性

4

生猪出栏量

万头

163.74

215

预期性

5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

%

72.6

80

预期性

6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

%

98

≥98

预期性

乡村宜居宜业

7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80

≥80

约束性

8

村庄内道路硬化占比

%

72

97

预期性

9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

92.46

>99

预期性

10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50

60

预期性

11

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

%

99.93

100

预期性

12

美丽宜居村达标率

%

44.66

≥80

预期性

13

县级及以上文明村占比

%

98.8

≥99

预期性

农民富裕富足

14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万元

1.74

2.2

预期性

15

集体经济强村占比

%

4.6

9.5

预期性

16

“粤菜(客家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培育数量

万人

3

10

预期性

17

高素质农民培育数量

8348

12000

预期性

  注:⒈“十四五”时期高标准农田面积以省下达我市高标建设任务为准。

  ⒉集体经济强村是指村集体经济年收入50 万元以上的行政村。

  

第三章  精准定位,提升稳产保供能力

第一节  稳定粮食产能

  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深入实施“南粤粮安工程”,以粮食生产和流通能力建设为基础,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活动,推广良种良法,稳定粮食生产。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落实粮食安全党政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粮食安全和有效供给。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相结合,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改善优化农村耕作条件,打造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十四五”期间,确保完成每年省下达的我市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任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累计达到151.73万亩,改造提升面积24万亩。

第二节  优化重要农产品供应

  一、持续做好蔬菜稳产保供

  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完善全市各县(市、区)蔬菜产地市场建设,提升补强冷链基础设施,形成全产业链信息监测体系,加强市场流通形势研判和产销衔接,发布预警信息,引导科学生产、稳定供应、销售顺畅。压实做细蔬菜产业考核工作,持续开展“菜篮子”信息动态监测预警工作,加大稳生产、保供应各项措施的扶持力度。加强省级“菜篮子”基地建设,优化“菜篮子”产品结构、转变“菜篮子”生产形式和升级“菜篮子”经营方式。力争到2025年,蔬菜种植面积达106万亩,总产246万吨;认定35个以上生产规模大、供应能力强、产品质量好的省级“菜篮子”基地。

  二、加快特色产业提升发展

  强化梅州柚、嘉应茶、平远橙等大宗特色产业,加快品种改良,引进推广名特优新品种,调整品种结构,扩大特色农产品基地规模,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优化发展花卉、南药、油茶等特色产业,形成与县域农业生产资源相匹配、与国内外市场多元化需求相适应的农业特色产业布局。力争到2025年,全市园林水果种植面积达125万亩,总产156万吨,其中梅州柚种植面积58万亩,产量95万吨以上。茶叶种植面积达33万亩,总产2.6万吨。新增一批花卉、南药、油茶种植基地。

  三、推动畜禽产业转型提质

  全面优化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推广优良畜禽品种,做强做大梅州特色家禽产业,实现畜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以县(市、区)畜禽资源禀赋为导向的家禽产业优势区,全力扶持高效安全、绿色环保的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提升家禽养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推进生猪产业产能恢复,突出发展区域特色家禽产业,力争到2025年,全市生猪年出栏量保持在215万头以上。

  四、提升渔业发展质量

  大力推广渔业生态养殖,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制度建设,优化水库养殖和江河捕捞业。持续推进“客都草鱼”等渔业品牌建设,大力发展“淡水鱼”经济。推进渔业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规范化、标准化,推广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等新模式,重点创建一批稻鱼共生综合示范基地。至2025年,全市水产养殖面积达16万亩,渔业总产量12万吨左右。

专栏1  主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工程

(一)粮食高产高效创建。在兴宁、五华、梅县区等粮食主产区打造南粤粮安产业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一批绿色高质高效丝苗米示范基地,推动“稻稻薯”“稻稻菜”轮作,集成示范全过程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培育丝苗米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以粮食生产功能区为重点,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相结合,按规划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5.63万亩,改造提升24万亩,力争投入标准达到3000元/亩。

(三)“菜篮子”保障基地建设。推进蔬菜标准化基地创建,实施“菜篮子”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菜篮子”基地认定,力争认定35个以上省级“菜篮子”基地。支持建设一批现代化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力争建设高标准生态智慧“菜篮子”基地3个。

(四)“果盘子”提升工程。建设优势水果标准化种植基地,巩固扩大梅州柚、平远橙等水果产业基地。争取省支持建设一批水果高标准生态智慧种植基地,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力争梅县区、大埔县、平远县等列入省特色优势水果生产重点县。

(五)特色农业发展。开展“粤字号”生态茶园创建,争取创建一批“粤字号”生态茶园。推动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新增一批花卉、油茶种植基地。

(六)畜牧业转型提质。推动规模化畜禽标准养殖场(小区)建设,力争新建、改扩建高效安全、绿色环保规模化畜禽标准养殖场(小区)25个。建设一批肉牛、鸡等特色养殖示范基地,支持适度规模畜牧养殖场升级改造。

(七)生猪产能恢复与升级。谋划建设若干个10万头和1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基地)。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育省级以上标准化屠宰企业,争取认定5个省级标准化屠宰企业,争取建设1家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全产业链示范企业。

(八)渔业转型提质。争取新增省级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示范县(区)1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个。支持水产养殖大县或大镇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建设一批渔业基地、现代化水产特色养殖示范基地、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稻渔综合种养基地等。

  

第四章  提质增效,大力发展精细农业

第一节  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一、建设跨区域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整合全市基础好、有规模、特色明显、具备区域资源禀赋支撑的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等优势特色产业,遵循做大产业、做优企业、做强品牌的产业发展路径,培育具有国内甚至国际竞争力的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通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水平。认真实施国家级梅州柚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推动梅州柚产业“扩面提质、强链增效”。创造条件,整合资源,积极争取嘉应茶、客都米、“菜篮子”等产业获得省级以上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借鉴国内外成功产业集群发展模式,着力突破产业瓶颈,补齐集群短板,推进农业产业升级,使之成为支撑全市乡村产业转型升级的基本盘和稳定器。

  二、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园能级提升行动

  以现代农业产业园能级提升为导向,坚持三产融合、合理布局、差异化发展。依托特色产业,集中资本、技术、人才资源优势,统筹使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相关项目资金,加快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高标准、高要求实施建设好现代农业产业园,进一步提升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力争“十四五”期间,新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0个以上。争取省支持我市以县域为单位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推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提质扩面

  因地制宜引导各县(市、区)立足自身资源禀赋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和区位地理优势,以行政村和镇为平台、以产业为基础、以要素整合为切入点,以做大农业产业为导向,做强农业企业为抓手,提高农民收入为落脚点,聚焦金柚、蜜柚、蔬菜、丝苗米、茶叶、花卉、南药、畜牧水产、林下经济等地方优势农业产业升级,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条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活跃、产村产镇一体的农业产业强镇、特色专业镇和专业村,促进地方特色农业资源变农业产品、农业产品变畅销商品、畅销商品变名牌产品,实现以产品带产业,以产业兴旺助农民致富。力争至2025年,全市累计扶持“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390个,234个村和26个镇获得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认定。

  四、做强现代种业,优化品种结构

  牢牢抓住国家和省推动种业发展、打好种业翻身仗的重大机遇,针对我市良种繁育基础设施薄弱、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不够、科技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围绕农作物、林果、畜禽、水产和微生物五大物种领域,聚焦产业体量大、带动力强且具备竞争优势的战略物种和具有本土特色、区域优势的地方物种,重点推动以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梅片树等南药,灵芝等食药用菌,艾叶等蔬菜,兰花、梅花等花卉,五华三黄鸡、粤东黑猪等畜禽,客都草鱼、大刺鳅等水产为主的重点物种,开发利用,培优提质,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优良品种、优质企业和优秀品牌。依托梅州市农林科学院等市内外科研机构,打造种业科技创新平台,强化种业创新体系建设,提升种业创新应用能力。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开展种质资源收集鉴评,建立健全柚子、茶叶、水稻等种质资源圃。培育壮大本地种子企业,支持种子企业建立稳定的制繁种基地,加强制繁种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现代化种子种苗加工中心和配送体系,提高种子种苗生产、加工能力和服务水平。以梅州市农林科学院为核心区,以梅江区西阳片区、梅县区丙村片区为重点,带动八个县(市、区),布局种业资源保护、开发利用、选育培育和示范推广基地,形成“一核两区八县域”的种业发展格局。

专栏2  现代农业产业项目建设工程

(一)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围绕梅州柚、嘉应茶等产业,争取建设国家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推进实施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行动,培育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水稻、水果、茶叶等大宗农产品为依托,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二)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大力推进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力争建设10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三)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争取省支持我市以县域为单元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四)“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提质扩面。争取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2—3个,扶持乡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建设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争创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五)种业工程建设。建设完善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水产种质资源库、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力争新建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蔬菜、食用菌等省级以上资源(圃),争取省支持建设1个畜禽保种场。

第二节  增强产业融合发展能力

  一、做强特色农产品加工业

  围绕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平远橙等特色产业,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提升特色农产品经济效益。支持农业龙头企业等发展保鲜、储藏、分级、包装等初加工,推动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协调发展。发展产地加工,引导龙头企业新增加工产能向农产品主产区、优势区和物流节点集聚。

  二、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与物流体系

  聚焦柚州柚等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或重要区域性集散地,利用产地现有设施改造或就近新建清洗、分级、包装、储藏等基础设施,引进推广糖度无损检测、分拣包装等先进适用设备,不断提升农产品商品化处理水平。推动建设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打通冷链物流最先一公里,提升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能力,加快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等主销区冷链配送中心,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损耗和物流成本。支持大埔县开展全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工作。

  三、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产业

  围绕“世界客都•长寿梅州”城市形象定位,以全域旅游和梅江韩江绿色健康文化旅游产业带规划为引领,以创建百个特色美丽村庄为抓手,推进客家特色乡村建设,大力发展乡村旅游,让乡村成为承接市民的多元化、品质化休闲游憩生活的最佳载体,也成为推动全域旅游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途径。培育以生态休闲农业、文化创意、特色民宿、乡村度假为代表的乡村旅游新业态,推进美丽田园综合体、农业公园、旅游风景道、南粤古驿道、历史古镇村落、乡村旅游产学研基地等相关项目的建设。以打造景区依托型、城市郊野型、农业资源型、民俗风情型等多种类型的乡村旅游点为重点,大力推进乡村旅游示范点工程建设,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各县(市、区)均能建成2—3个成熟的乡村旅游示范点,向旅游市场开放,丰富梅州“世界客都”旅游产品体系,推动农业与旅游、文化与旅游的共同发展。同时,鼓励支持建设乡村旅游特色镇村,充分调动各地和农民群众发展乡村旅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加速融入珠三角及粤港澳大湾区农业发展平台

  加强我市与临近兄弟市及珠三角地区、港澳台政府部门及民间组织的对接交流,以主动姿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农业交流合作,不断拓展市内辖区间以及市际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深化与珠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对口合作关系,深入挖掘、持续推进与珠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之间的多元化、多样化农业项目合作建设;不断创新与珠三角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合作模式,促进项目合作向实向深向宽发展。加强食品食用农产品安全合作,探索融入珠三角粤港澳实行统一的农产品安全标准,推动建立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全过程、一体化质量追溯制度,提高全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信息化水平。推动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安全信息通报案件查处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联动机制,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交流与信息发布制度。保障全市供应珠三角、港澳食品安全,支持珠三角、港澳参与梅州市共建一批梅州—珠三角、梅州—粤港澳大湾区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交易流通中心,重点打造各县(市、区)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园农副产品集散基地。

专栏3  产业融合升级与对外开放合作工程

(一)农产品深加工提升行动。支持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和特色加工,突出开发梅州特色食品。力争到2025年,全市发展县级以上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达到200个以上,农业加工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二)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创建市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县级区域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和镇村级田头冷链保鲜仓储设施体系,争取建设1个市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1—2个县级区域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30—40个乡村物流设施示范村,完善镇村级田头冷链保鲜仓储设施。争取省支持“快递进村”工程建设,配套完善农产品寄递网络。

(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行动。大力推进乡村美丽经济建设行动,力争创建1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县,2—3个省级和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建设一批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

(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梅州配送中心建设,组织企业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实施“梅字号”农产品走出去计划,充分利用境内外交易会、展览会等平台,提升梅州农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发展壮大一批对接国内外市场的贸易服务生产基地,深化农业对外贸易合作,争取新认定8个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第三节  提升农业绿色发展水平

  一、大力发展循环农业

  遵循“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理念,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健全投入品追溯系统,推进化肥农药减量施用,完善农药风险评估技术标准体系,严格饲料质量安全管理。加快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坚持以种定养,根据环境承载能力确定畜禽养殖规模,支持畜禽养殖向粮食主产区和果菜茶优势区转移,促使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在规模上相匹配,形成养殖业、种植业生态循环格局。实现由传统的食粮畜禽为主向食粮食草并重的结构转变,提高牛羊规模化饲养水平,推动农作物秸秆青贮、过腹还田利用。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畜—沼—果(林、菜、稻、鱼等)”的生态畜牧业模式,支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雨污分流、沼气池、粪便堆放场等污染治理设施,散养密集区逐步实现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大力发展生态渔业养殖,开展国家、省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创建活动,推广稻鱼综合种养,探索渔业融合循环发展模式。大力发展林菌、林鸡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等林下经济,“以林养菌、以菌促林”,促进立体种养型林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集中整治农业环境突出问题

  深入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积极推进污染耕地分类管理和安全利用,有序推进治理与修复。至2025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开展耕地质量监测,设立耕地质量监测点,做好耕地分类管理。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推广应用秸秆直接覆盖还田技术,鼓励农民利用多种方式进行秸秆还田,切实提高秸秆还田率。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将农作物秸秆先作为饲料、食用菌原料、有机肥原料和沼气原料等,之后成为有机肥料的形式重新回到田中。推进农膜回收,推广全生物可降解农膜。

  三、加快发展智慧农业

  加快数字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提升农业数字化生产力,用数字化引领驱动智慧农业发展。探索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加快农业信息化示范市建设,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完善市县等各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利用新媒体,为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在线咨询、新技术新品种、政策法规、商贸等全方位信息服务。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探索开展智慧农业建设,逐步构建农业资源数据中心、现代农业智慧气象服务系统,农业生产环境监测系统、产品溯源系统、智能化社区直供销售系统,全面提升农业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

专栏4  农业绿色化和数字化工程

(一)推进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行种养结合循环发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争取1个以上养殖大县列入省级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

(二)秸杆综合利用和农膜回收。推进美丽田园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农膜,力争建设整县秸秆综合利用省级重点县1—2个,秸秆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受污染耕地治理与管控。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争取省支持建设1—2个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重点县。

(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大面积推广使用高效低风险农药和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全市化肥利用率达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43%以上。争取省支持创建化肥减量增效利用试点示范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重点县。

(五)数字农业全面提升行动。争取建设数字农业试点县。支持农业产业园建设运营“一县一园一云展会”。争取省支持创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30—40个益农信息示范社和县级运营示范中心。

第四节  强化质量兴农支撑行动

  一、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运用

  加强农业科技支撑,完善市农林科学院科研创新平台建设,提升良种良法的引进试验推广力度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研发能力及成果转化能力,每年选取2—3个重点产业,组织专门团队进行科研攻关。建立和完善内外合作与交流体制机制,深化省市科技合作交流,提升与我市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做好支撑平台和服务平台建设,依托科技服务团队,开展科技咨询、培训和服务,推动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应用。加快农业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农民科学选用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遴选科技示范基地,遴选培育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完善“专家+技术指导员+试验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推广模式。利用省农技推广网,市、县农业信息网,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

  二、提升农业装备水平

  围绕我市水稻、水果、茶叶、油茶、南药、畜牧养殖等重点产业主要生产环节,开展高性能、有特色的农机新装备示范推广,加大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力度。加快发展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和其他适用机械化技术,促进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示范推广,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应用。依托中国南方丘陵山区农业装备研发中心,加强研发山区适用的先进农机,积极推广以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稻谷烘干为主的现代农业装备,不断提升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至2025年,全市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6%;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80%;农机总动力140万千瓦。

  三、加强农作物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防控

  加强动植物疫病和灾害防控,推进重大疫病虫害联防联控建设,突出主要品种、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加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构建上下贯通、横向协调、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动植物保护体系。提升植物保护能力,建设完善全市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预警网络,进一步提升实现农作物病虫害预报准确率。推进农作物病虫害联防联控、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突出抓好水稻“两迁”害虫和稻瘟病等暴发性、迁飞性、流行性病虫害防控,强化草地贪夜蛾、红火蚁防控建设,抓好柑橘黄龙病等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至2025年,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50%以上。建设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全面提升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重点加强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积极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加强和规范兽药使用管理,提高兽医工作服务水平。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健全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形成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农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加强县级、镇级监管机构条件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快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构建“市、县、镇、村”四级联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提升基层检测能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建设、运行条件、检测资质、认证参数、检测工作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着力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追溯挂钩机制,按相关规定实施追溯审查和退出制度。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执法和追溯业务应用,达到追溯数据规范、业务流程统一。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产品率先实现可追溯。力争全市8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均通过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形成以市级检测机构为骨干,县(市、区)农产品检测站为基础,镇农产品检测站、农产品生产企业检测室为补充的农产品质检体系。到2025年全市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

第五节  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一、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农业竞争力为目标,围绕我市规模农产品、特色优势农产品和加工产品,突出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平远橙特色种养等主导产业,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面向农产品高质量供给,完善农业标准化体系,细化制定农业技术操作规程,推广绿色防控和清洁化生产技术,推进农产品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生产。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体系,带动大规模标准化生产。在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等重点区域先行示范促动,提升农业标准化水平。

  二、培育农业知名品牌

  加强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等农业品牌建设,把品牌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着力打造“梅字号”农业区域品牌,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以品牌建设带动产业发展,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严把质量关,结合本地特色资源禀赋,积极创建企业自有产品品牌。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引导有一定规模实力及知名度的企业融入客家文化内涵,争创广东农业知名品牌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十四五”期间,力争每年有一批农产品备案入库广东农业知名品牌管理系统,到2025年广东农业知名品牌达233个以上。

专栏5  科技助农与质量提升工程

(一)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依托市农林科学院等,争取创建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支撑市农林科学院发展的基础研究功能平台基本建成,院属研究所科研水平和实力显著提升。

(二)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争取建设3—5个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驿站,支持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和学历教育,根据省要求向省推荐认定一批农村乡土专家。

(三)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行动。争取省支持培育1—3个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场)、30个水稻烘干中心,建设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示范县(场);支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培育10个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主体;争取省支持建设8个“整村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村;创建3个大田精准作业、丘陵山区果菜茶药智能化生产示范基地。

(四)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能力提升。争取省支持建设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标准区域站、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创建水稻病虫专业化防治示范县,建设水稻病虫专业化防治与绿色防控示范县。实施草地贪夜蛾、红火蚁阻截防控行动,建设一批重大植物疫情综合治理示范区。

(五)动物疫病防控能力提升。争取省支持配套完善3个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动物和动物产品追溯监管平台等;建设1个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和无疫小区。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推进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高标准可追溯农药经营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农药经营标准门店。

(七)农业品牌打造提升。支持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平远橙、兴宁鸽等特色优势农业品牌提升,大力培育发展品牌价值超百亿元的“粤字号”标杆区域品牌。积极参与创建广东农产品品牌联盟,实施“粤字号”农产品品牌“走出去”工程。积极参与建设广东农产品采购商联盟,提升“粤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提升农业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节  健全现代农业经营服务体系

  一、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

  突出抓好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辐射带动能力,夯实农业实体经济发展载体。培优扶强省、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整合资源,做大规模,做响品牌,培育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大型现代农业企业集团。大力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行动,推动农民合作社提质升级。深入推进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加强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示范镇创建。

  二、健全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不同类型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等领域的不同优势,提升现代农业发展的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按照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原则,以助农增收为主线,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互助合作方式,鼓励供销、邮政、快递及相关企业,整合农机、农技、供销、信用合作、产权交易、专业协会等服务资源,打造集生产、供销、信用合作于一体的县、镇、村三级助农服务中心(站点),开展测土配肥、农机服务、统防统治、农业托管、农产品供销加工、冷链物流等服务,逐步拓展电子商务、乡村旅游、金融保险等业务。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助农服务综合平台和服务中心经营服务覆盖全市涉农村庄,基本建立起覆盖全程、形式多样、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助农服务示范体系。

专栏6  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工程

(一)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力争国家级、省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分别新认定1家、20家,市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新认定50家。

(二)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达到5000家,国家级、省级以上示范社分别达到48家、200家。

(三)家庭农场示范创建。规模农业经营户全部录入全国家庭农场系统进行管理,争取省支持创建2个家庭农场示范县,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64家。

(四)农业生产服务。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双百双千”示范创建,实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全覆盖行动,培育支持一批生产服务型合作社、现代农业服务生产服务型联合社、生产托管示范基地。

  

第五章  优化环境,推动建设精美农村

第一节  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精神,制订《梅州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深入开展“美丽梅州•美好家园”城乡环境大提升行动,努力实现污染物“全收集、全处理”,全面改善城乡面貌和镇村环境。坚持把农村群众生活宜居作为首要任务,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以县域为责任主体,以行政村为基础,以圩镇、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按照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的分类建设标准,制定鼓励措施,分区域、分阶段、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发挥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支持和鼓励各镇村出台相应的以奖代补方案。至“十四五”期末,全市95%以上村庄基本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80%以上村庄基本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二、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全面开展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立行立改、远近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不断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深入开展文明如厕、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科学无害化处理粪便等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卫生意识,充分运用厕所粪污发展绿色农业。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建立健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长效管护机制,有效衔接生活污水处理,推进厕所污水和粪便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农村文明公厕创建,全面普及乡村旅游区公共厕所,强化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场所厕所问题摸排整改和厕所尾水处理。

  三、扎实推动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

  继续完善现有的“户投放、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区)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立健全村庄保洁队伍稳定、长效资金保障、设施设备齐全、处理技术成熟、监管制度完善的村庄保洁治理体系。统筹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完善村、户收运系统,科学配置建设转运站、垃圾焚烧发电厂、填埋场、处理厂等综合处理设施。不断提高垃圾有效处理水平,探索生态无害化处理新模式。至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稳定运行,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四、深入开展农村污水治理攻坚

  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和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水库)长制管理,突出保护水源,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水平,全面推进人畜分离、家禽家畜集中圈养,推进村庄雨污分流管网系统建设,农户厨房、厕所等出水口接入污水收集管,集中进入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推进预制一体化处理设施或人工湿地等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排污监管机制,严格饮用水源、水库等生态敏感区域周边镇、村庄污水排放监管,规范农村工矿企业、养殖户、农户等排污行为。至2025年,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

第二节  促进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管控提升

  一、加强农房管控

  强化农房规划设计管控,体现地域和农村特色,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合理布局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并做好与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形成相对集中、集约高效的村庄用地建设布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等宅基地管理规定,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制度。加强农村建房全程监管,依法组织开展动态巡查,坚决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规范有效管理农民住房建设。加强对历史遗留问题的研究处置,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分类指导、逐步化解”的原则分步妥善解决。盘活农村土地资源,在尊重村民意愿和维护村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通过有偿转让、有偿调剂、有偿收回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规范退出宅基地。鼓励宅基地使用权人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条件的村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2025年底前,宅基地“一户多宅”、违法建设基本解决,规范有序、管控有效的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新秩序全面建立。

  二、加快乡村风貌提升

  打造样板示范村庄,在美丽乡村“个十百”示范创建区域、省级新农村示范片、省际边界美丽乡村风貌示范带等地率先打造一批风貌突出的各类样板示范村庄,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引领带动全市乡村风貌提升。通过整治提升类村庄、保护修复类村庄、打造区域特色类村庄等方式分类提升村庄风貌。推进存量农房微改造和新建农房风貌塑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整村推进农房外立面改造。至2025年,全市6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沿线连片建设美丽乡村,以各类示范创建村为主要节点,以周边和沿线村庄为辐射带动对象,开展绿化美化,塑造节点景观。充分发挥山水林田湖草和路桥、水利等设施对乡村风貌塑造提升的重要作用,结合“四好农村路”和村内道路硬化、古驿道保护修复利用、万里碧道建设等工程,沿线连片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和风貌提升,建设美丽驿站和风景长廊。在村民住宅的房前屋后因地制宜打造“四小园”(小菜园、小果园、小花园、小公园),鼓励各地规划打造地域特征鲜明的乡村风貌一县一品牌。至2025年,独具“世界客都·长寿梅州”风格的特色乡村风貌充分呈现,全市乡村风貌提升取得显著成效。

专栏7  精美农村建设工程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争取省支持建设3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20条美丽乡村精品旅游线路、38个特色精品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设美丽圩镇。

(二)农房管控与风貌提升。实施农房管控工程,6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改造一批低收入农户危房和抗震不达标农户住房,建设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落实“一户一宅”制度。

(三)客韵特色乡村风貌带建设。结合“四好农村路”、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万里碧道建设等工程,沿线连片支持县域建设美丽乡村,进一步推进“四沿”区域美丽乡村风貌带建设。开展村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每年绿化美化乡村7个。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创建,支持建设80个整治提升类、保护修复类、地域特色类的风貌提升样板村庄。

(四)农村“四小园”生态景观塑造。充分利用“三清三拆三整治”后的空闲土地及村头巷尾、房前屋后的空闲土地,因地制宜开展“四小园”小生态板块规划建设。

(五)强镇兴村工程,促进镇村同建、同治、同美,重点帮扶23个镇、160个行政村,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村。

第三节  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高要求建设交通物流体系

  以“四好农村路”为导向,实施“三通一防”改造工程,有序实施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打造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至2025年,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达100%。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落实管养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农村公路“路长制”,构建科学高效养护体系。坚持城乡客运服务均等化,打造高品质农村客运服务,精准解决偏远乡村群众出行难问题,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农村客运服务质量评价机制。以支撑农副产品进城、生产生活资料下乡为重点,健全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和配送网络体系。

  二、高质量建设农村水利设施

  加强农村水利治理,继续推进农村供水、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完善农田灌排工程体系。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创新农村供水、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机制,明晰水利工程产权,分类分级落实县、镇、村建设管护责任。鼓励设立公益性农村供水、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专项补助资金,探索适应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求的多种农村水利管护模式,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强对农村供水、小水库、小山塘、小灌区、小泵站、小堤防、小水闸、机耕路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水利建设与管理。

  三、高效率推进农村能源革命

  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大力发展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实施绿色低碳能源工程,构建清洁低碳新体系。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持续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切实补齐农村电网发展短板。全面完成农村配电网在用电高峰和节假日“卡脖子”“低电压”治理,建立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投入和管护的长效机制。

  四、高标准实施数字农村战略

  加速推进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通信公司在乡村地区宽带网络建设,积极引导移动、联通、电信和广电等电信运营企业进一步扩大农村网络建设投资,制定合理的网络资费价格,切实满足乡村居民宽带网络的消费需求。力争到2025年,农村光纤用户网速达到100Mbps以上,百兆用户占比达70%。加强对农村移动通信基站铁塔建设的支持力度,到2025年,实现全市乡村4G无线网络全覆盖,推动5G网络布局和商用进程,基本实现乡村地区移动宽带网络全覆盖。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远程政务等普及应用,构建智能化的新型乡村信息综合服务系统,实现城乡数字的融合发展。加强气象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气象综合监测网络,提升农业气象灾害防范能力。

第四节  开创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新局面

  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着力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发展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缩小城乡办学条件差距。继续坚持教育经费向农村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倾斜,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农村贫困学生全覆盖资助机制。健全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进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继续实施县(市、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全面落实乡村连片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完善职称评聘和培养培训政策,向农村学校适当倾斜,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加快农村学前教育发展,制定幼儿园改造提升计划,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确保计划落实。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入所保教质量,彻底打通城市优质教育向乡村传输通道,确保所有农村适龄幼儿“有园上”“上好园”。

  二、大力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乡村卫生室服务全覆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切实改善住院服务流程和群众就医体验。完善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医共体建设,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强化参保人员住院信息综合利用和管理,优化医疗费用结算流程,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落实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政策措施,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乡村下沉。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促使卫生服务模式由“重疾病治疗”向“重疾病预防”转变,不断提高农村群众健康素养。强化乡村医生管理,推行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一体化管理,完善乡村医生待遇保障政策,不断优化提高乡村医生的结构和素质。

  三、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对农村贫困人口的政策性帮扶兜底工作,编密织牢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托底安全网。健全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强化农村低保规范管理,推进脱贫低保家庭渐退机制,实施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开展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三留守”人员基础信息台帐,提供专业化服务。

专栏8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提升工程

(一)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实施通乡镇三级及以上农村公路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消除农村危旧桥梁,提升公路桥梁本质安全。

(二)农村供水达标提质。全力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推进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标准化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供水保障网络。在加快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建设的基础上,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

(三)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推进农村电网智能化升级,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

(四)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推进5G网络入乡进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培育一批益农信息示范社。

(五)农村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完善乡镇寄宿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支持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加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建设完善县、镇、村集中供养机构和服务设施。

第五节  强化乡村生态保护与修复

  一、推进农村生态修复与保护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修复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继续实施“五沿”崩岗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扎实推进崩岗治理工程除险加固和革命老区及原中央苏区崩岗侵蚀综合治理。强化五华河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防控,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修复农田、生态复绿、岸坡整治等工作。实施农村水生态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积极开展农村水生态修复保护,恢复河塘行蓄能力。开展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能力提升项目,保护和改善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积极开展拯救繁育和野化放归,加强濒危野生植物生境恢复和人工拯救。

  二、推进“万里碧道”建设

  以水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种生态要素,以“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为目标,构建绿色生态水网和亲水空间,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建成应对极端天气的韧性水系,营造彰显世界客都特色的魅力碧道。推进流域污染防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继续推进汀江—韩江跨省生态补偿试点工作。推进韩江流域污染防治工作,推进韩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方案,加强重要水库集雨区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实施生态分区控制,优化供/排水通道,筑牢环境准入门槛,严防污染产业转移,引导流域社会经济和产业合理布局,科学利用环境容量,维持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第六节  持续完善乡村治理体系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巩固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开展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强化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党建工作,探索在乡村产业链、社会化服务领域创设功能型党小组,开展新一轮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整顿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完善村党组织领导各类村级组织的具体形式,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村“两委”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任职,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健全村级重要事项、重大问题由党组织研究讨论机制。落实县镇党委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主体责任,实行县、镇、村治理权责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核算监督、审计监督等全程实时、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

  二、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和南粤党员先锋工程

  配优配强农村党组织书记,优化基层党员队伍,进一步健全“选、育、管、用、储”全链条管理,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回避,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持续实行统筹选派、统筹管理、统筹使用,坚持和完善向重点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积极从青年农民中发展农村党员,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健全党员评星定级管理,鼓励开展农村党员家庭挂牌亮身份活动,全面实施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促进党员干部入网入格、服务群众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化农村基层民主实践

  深化拓展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行政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推进农村乡风文明、文化振兴。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推进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进一步加强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拓展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平台,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群防群治力量在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理、民间纠纷调解、开展移风易俗、维护公共秩序、社情民意通达等方面的作用。规范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主协商、一事一议”的村民协商自治模式。实施村务公开“阳光工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村务公开“五化”创建活动,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实行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创新“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动乡村依法治理。深入探索乡村德治实现形式,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承接参与乡村公共服务的作用,积极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引导新乡贤积极参与治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开展农村道德“红黑榜”创评活动,创新实施乡风文明建设积分激励机制。

  四、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制度,打好防范化解乡村社会稳定风险攻坚战。巩固提高“综治中心+网格化+信息化”建设成果,切实发挥排查防控化解实效,有效发挥镇(街)综治中心在基层综治维稳工作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力争“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大力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把技术防范纳入乡村规划和建设,扩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范围。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坚决防范宗教极端思想侵害。深化“无邪教创建”工作,努力提升乡村反邪防邪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制构建,建立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

  五、健全乡村基层服务和保障体系

  以构建服务便捷、平安有序、保障有力的农村基层服务和保障体系为重点,优化乡村治理的条件和环境,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升镇为农服务能力,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整合镇和县级部门派驻镇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工作事项,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发挥好镇服务、带动乡村作用。推进村级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设完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服务设施,充分发挥其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完善联网协同办理、下放审批权限、实行代办制度等措施,为农民提供全方位、便捷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和网格信息化体系建设,探索推行“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建立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最低保障机制,提高村级干部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把村级运转保障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重点向经济薄弱村倾斜,形成支出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的运转经费增长机制。

  六、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按照政府主导、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各方参与、服务社会的整体思路,建立多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以中国人民银行“农融通”平台为抓手健全信息采集长效机制。采集农户信用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信息。要适应新型农业生产和经营体系的发展需要,逐步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规模养殖场和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纳入信用信息采集范畴,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持续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发挥信用信息服务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功能。强化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地区各类经济主体的信用意识,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专栏9  乡村治理能力提升工程

(一)党员先锋工程行动。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指导基层探索开展党员评星定级管理。

(二)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加大镇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建立集综合治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共服务等于一体的统一平台。健全县、镇、村三级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

(三)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示范村镇创建。持续推进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推动省级乡村治理示范镇村与省文明镇村、民主法治示范村联审联建,积极探索驻镇帮镇扶村积分制、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实践形式。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四)乡村“智”治提升行动。结合基层执法应急队伍指挥调度功能建设探索建立省、市两级乡村治理智能模块与指挥分析中心,力争实现乡村治理智能模块与指挥分析中心覆盖率各县(市、区)超过25%。

(五)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评价与共享机制,促进农村地区信息、信用、信贷联动。持续推进“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创建工作。

  

第六章  提升技能,加快培育精勤农民

第一节  大力培养现代高素质农民

  一、建立高素质农民培养制度

  进一步加强培养制度建设,分类开展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畅通乡村人才成长通道,加快建设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推进评定管理,建立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库,分类开展认定管理,以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等为重点,以懂经营、有知识、有理想为导向,培育一批适应大市场的现代化职业农民。力争“十四五”期间,培育高素质农民4000人以上。

  二、分层分类实施教育培训计划

  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重点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通过专题培训、实践锻炼、学习交流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批农业企业家人才。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培养壮大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实施农业骨干人才提升工程,建立特色农业骨干人才库。推进农民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根据省部署组织启动实施“广东精勤农民网络学院培训项目”和广东农业云学堂暨“万名新农人直播电商人才培训计划”“广东百万农民线上免费培训工程”。认真实施梅州特色现代农业产业人才振兴计划(省“扬帆计划”项目),建设农业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培育培养一批高素质农业人才,在项目实施期内对引进的农业高学历人才及现代特色农业企业、科研院所中新获评的副高、正高职称人才给予适当奖励。深入实施“粤菜(客家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大力培育乡村工匠,开展乡村工匠职称评审,成立乡村工匠职称初、中级评审委员会,制定完善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标准,培育挖掘一批乡土人才,发挥乡村工匠在技术培训、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节  全力扶持农民创新创业

  一、培育农民创新创业基地

  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各种科研机构、农业龙头企业、科技特派员专家库、农民合作社等载体,开展面向大学生、返乡农民工、职业农民等为创业创新主体,打造融合农业科技示范、农业技术合成、农村金融孵化、智慧农业平台等创业创新服务于一体的实践基地,以此提升农村创业创新主体的实际创业创新能力。

  二、优化农民创新创业政策环境

  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做好下乡返乡人员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等服务工作。开展基层服务人员能力提升计划。实施一二三产业各自“核心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助推产业发展。出台系列创新支持措施,实现创新创业服务数据上云、服务下沉,实现“粤省事”“粤商通”“粤政易”服务城乡全覆盖,为从事农村创新创业的各类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政务服务。

第三节  着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一、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推动建立产业布局和重点项目带动就业的机制,重点引进带动农村劳动力就业能力强的产业项目和企业布局。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继续向梅州梯度转移,深入实施农村新型社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强化特色产业就业支撑。促进农村转移人口就近就地就业。实施乡村就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推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和三产融合,提供更多就业岗位。结合农村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鼓励采取以工代赈就近吸纳农村劳动力务工。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定期组织农村劳动力供需见面会、专场招聘会,促进农村劳动力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培育农民工等各类返乡下乡创新创业典型,将各类财政创业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全面覆盖到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农民工。

  二、提升农民就业能力

  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加强农民职业培训,落实就业服务、人才激励、教育培训、资金补贴、金融支持、社会保险等就业扶持相关政策,加强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农民实行分类帮扶。鼓励企业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农民,按规定给以职业培训补贴。本地农村劳动力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并实现转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大力扶持农村劳动力提升技能,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充分享受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政策,提升整体技能水平。

  三、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瞄准技能人才、新型职业农民、科技人员等增收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群体,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持续增收。振兴传统工艺,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大姐工坊、乡村车间,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巩固工资性收入渠道,扩大经营性收入来源,拓展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空间,加快构建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促进多元主体融合发展,创新利益紧密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入股分红、托管服务等方式,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小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多渠道提升农民收入。到2025年,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的农户覆盖率达到60%以上。

专栏10  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创新创业扶持工程

(一)农业从业人员网络培训。根据省部署组织启动实施“广东精勤农民网络学院培训项目”和广东农业云学堂暨“万名新农人直播电商人才培训计划”“广东百万农民线上免费培训工程”。

(二)高素质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建设。

(三)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特色小镇等创建相结合,建设创新创业孵化载体,争创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

(四)农民增收行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化产业结构、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农民参与全产业链发展。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抓手,落实农民财产权利,推进股份化、市场化和实体化,探索完善收益分配机制。

  

第七章  巩固发展,持续保障农村民生

第一节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一、稳定政策衔接

  紧紧围绕国家和广东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持续健全和完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系列政策。设立衔接过渡期政策,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区域,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并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推动“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

  二、加强防止返贫监测

  持续巩固和优化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对已脱贫地区,要扎实做好后续帮扶工作,持续加大就业和产业扶持力度,继续完善区域配套基础设施、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提升社区治理能力。

  三、完善扶贫资产管理机制

  以经济效益和经济效率为导向,建立扶贫资产收益最大化管理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对扶贫资产管理的职责和分工,做好扶贫资产日常经营、管理和监督,资产收益分配等工作,确保扶贫资产管理规范安全。健全扶贫资产实行产权登记制度。资产所有者应当定期开展资产清理、核准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资产所有者或使用者不得将扶贫资产对外担保。资产所有者应建立扶贫资产使用管理责任制。经营性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营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村级公益事业健全到村、到项目、到人的收益分配机制,强化镇村和行业部门监督责任,依法维护农户财产权利。加强扶贫资产监督与检查,扶贫资产使用和管理情况要实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乡村振兴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项目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扶贫资产能够持续发挥经济效益,为脱贫人口带来持续收入。

第二节  推动重点帮扶地区乡村振兴

  以重点帮扶地区乡村振兴为目标,引导和鼓励经济资源、人才资源加入重点帮扶地区乡村振兴。实施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把镇村作为乡村振兴支持重点,整合广州对口帮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等资源,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式帮扶,调整优化乡村振兴区域结对帮扶关系。大力发展镇村经济,支持脱贫地区推进“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农村二三产业在城镇融合发展。实施“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充分发挥各类企业等市场主体优势,鼓励其通过村企结对、村企共建等形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助力乡村振兴。以深入挖掘区域资源禀赋为导向,以融入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农贸大市场为目标,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深化拓展消费帮扶。以梅州经济开发区、梅州高新区等产业园区人力资源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梅州农业学校、梅州市职业技术学校、梅州技师学院等中职院校的技能培训资源,有计划地开展重点帮扶地区人力资源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积极推动劳务输出工作。统筹用好公益岗位,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就业援助。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第三节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

  重点强化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对低收入人口实施分层分类监测以及分层分类帮扶,确保能够及时准确掌控低收入人口生活、就业等状况。有序开展低收入人口劳动潜力摸底调查工作,建立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机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决实施自主就业导向的开发式帮扶;对有劳动潜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力争其早日迈进自主就业之路;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脱离低收入陷阱。

专栏1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程

(一)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根据省部署,配合做好扶贫成果监测预警大数据平台升级工作,将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系统纳入大数据平台,加强部门间信息交换和共享,强化平台的决策服务、统计监测与动态预警等功能,健全防止返贫的大数据监测与工作推进机制。深化扶贫资产管理改革试点,努力争取省支持建设省级扶贫资产管理改革试点示范县。

(二)驻镇帮镇扶村行动。按照全域全覆盖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衔接广州对口帮扶和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涉农县(市、区)工作,对全市110个镇(街),全面实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力量”组团式帮扶。确定一批乡村振兴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

(三)镇村经济发展。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镇村经济,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镇村公共基础设施水平和镇域公共服务能力,推进镇村同建、同治、同美。

(四)“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持续推进“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企业整镇整村帮扶,完善“万企兴万村”行动信息对接平台,精准对接乡村资源禀赋,自主选择帮扶形式,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助推乡村振兴建设。

  

第八章  深化改革,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第一节  积极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一、打通城镇资源下乡通道

  以完善人才流动制度、创新多元投入机制、优化要素配置为重点,坚决破除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弊端,畅通城乡要素自由合理流动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促进城镇管理要素、科技要素等融入农村,促进农村闲置房屋、土地等资源与城镇管理、科技等经济发展要素优化组合,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紧跟国家和广东省改革进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主体平等、产权明晰、合理有序的农村土地资源市场,形成政府引导下市场机制充分发挥效应的农村土地价格机制,确保农民能够享受到公平的土地增值收益。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到农村投资能够发挥区域资源禀赋优势的农业产业、休闲农业旅游、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引导和鼓励农民接受城镇管理理念和生产技术,促进农村产业提质增效,拓展农民增收空间;引导和鼓励乡贤返乡投资创业,共同推动乡村振兴。

  二、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加速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快速推进农民市民化,确保农民进城“有房可住、有学可上、有病可医、有工可务、有老可养、有地可收”。深化城镇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确保进城落户农民“零遗漏”纳入城镇养老保障体系,实现“有老可养”;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结算工作,实现“有病可医”;完善城镇住房供给保障机制,将符合条件的进城落户农民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确保进城农民能够通过购房和租房途径实现“有房可住”;优化城镇基础教育资源,全力盘活城镇公立基础教育资源,实现进城农民适龄子女“有学可上”;加速建立城一体化的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彻底解决城镇用工需求与农村人工供给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实现进城农民“有工可务”;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及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加快户口变动与农村“三权”脱钩,不得以退出“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促使有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放心落户城镇,实现农民进城后“有地可收”。力争到2025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58.2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3.81%。

  三、精心打造城乡融合发展空间节点

  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探索产村融合产城互动有效模式,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积累经验和提供示范。以发展小城市和小城镇作为新型城镇化的重点、以乡村产业、生态、文化、组织、人才等“五个振兴”为支点,统筹考虑地理区位、资源禀赋、交通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城镇总体规划,合理确定城镇总体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发展措施、发展指标,建立城乡空间节点一体化的发展格局。以城镇供水覆盖延伸、道路硬化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绿化美化、通讯设施等为重点,因地制宜加速完善小城市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城镇整体功能,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以“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为导向,以统筹规划为引领,以合理开发为准则,全面盘活农村各类文化遗存、传统古村落、天然空间景观等特色资源,突出特色发展思路,加强特色风貌塑造,全面提升城镇空间品质,突显城乡融合发展的产业特色、文化特色、建筑特色和生态特色。

第二节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一、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总结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功经验,探索开展农民土地承包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有偿退出机制,拓宽农民财产权变现渠道。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持续推进承包地流转奖补试点工作,全面推动农村土地有序规范流转。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赋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能,明确农村土地入市边界、范围和途径。进一步完善农村宅基地的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严格把控农村新增宅基地申请,保障农民宅基地权益。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适度放宽搞活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盘活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资源。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买卖监控,严禁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行为。规范农村宅基地使用,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村土地通过利用规划调整和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对充分运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以打造客韵美丽乡村为目标,以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为重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农村宅基地产权制度。以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资源为导向,对“一户多宅”、户口已经迁出农村、经村委确认无人认领、面积超占等进行分类认定和处理,坚决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全力推进废弃宅基地拆旧复垦,深入推进旧村庄改造,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相关规定,遵循房屋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市场化补偿原则,推动各地明确征收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补偿标准,研究提出市场化改造方式下征收补偿引发矛盾纠纷的解决路径,大力推动宅基地“三权分置”和盘活利用,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积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具体路径和方法。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乡村零星分散存量建设用地,结合发展乡村旅游、返乡人员创新创业等先行先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房屋。有序推进全市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

  三、提升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效能

  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持续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快农村集体资产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为盘活利用集体资产夯实基础。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股权(股份)有偿退出、流转、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以市场化发展为导向,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深入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积极探索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经验,到2023年基本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第三节  强化城乡融合发展要素支撑

  一、强化人才支撑

  全力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实施更加积极主动、开放包容、可行有效的农村人才政策,让各类人才在乡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大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打造一批新型职业农民。设立“农业科技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大力开展“三农”领域实用专业人才培养,构建一批农技推广人才队伍。大力开展乡村干部轮训,培育现一支具备现代管理素质和管理技能的行政村班子成员。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全面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定期服务乡村机制,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家、大学、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城镇医疗机构的医生、城镇基础学校和大中专院校的教师、大学生等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

  二、强化用地保障

  健全农村新增用地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建设用地规划,确保每年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农业生产、农业经营过程中所需各类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纳入设施农用地管理。对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仓储、产地批发市场等项目建设或用于农业产业园、小微创业园、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农村二三产业发展的区域,应该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扶持。将农业教育、农业科普、农事体验等融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支持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的农房及宅基地,按照规划要求和用地标准,改造建设民宿民俗、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场所。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局,确保农业农村发展资金、乡村振兴资金保障。持续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投入力度,确保财政投入只增不减。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重点扶持全市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区域,提高财政支农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有效性。全面落实中央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管理规定,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优先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新农业农村投入方式,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财政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民办公助、风险补偿等措施,撬动更多工商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向农业农村。

  四、优化农村金融服务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资本配置到农业生产经营的特色优势产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薄弱环节。鼓励城镇金融机构设立支农普惠金融专营机构,推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与各级政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提升各类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农村基础设施、乡村产业和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振兴项目的长期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已经具有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的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布局,提升支农服务能力。引导和鼓励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优先满足涉农经济项目融资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行专项金融债,扩大乡村振兴资金来源。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总结推广农村金融服务成功经验,提高农民贷款可得性。以保护农民利益为宗旨,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为原则,落实“扩面、增品、提标”要求,基本建成功能完善、运行规范、基础完备,与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第四节  完善城乡消费互通渠道  

  充分利用互联网,建立城镇二三产业企业产品和服务线上线下交易平台,为农村居民提供便利化的商业服务。加快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改造提升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和农产品出村进城,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促进农村居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完善农村生活性服务业支持政策,发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网点,推动便利化、精细化、品质化发展,满足农村居民消费升级需要,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

专栏12  深化农村改革与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一)农村城乡融合发展试点建设。深入推动蕉岭县(市县试点)和梅县区畲江镇、五华县华城镇(中心镇试点)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地区建设,到2025年试点地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形成可推广的试点经验。

(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巩固完善。争取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推动配套文件落实执行,指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与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深入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形成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机制和办法,鼓励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三)土地承包仲裁体系建设。争取分批建设完善规范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场所,实现各县(市、区)全覆盖,全面改善仲裁机构办公办案条件,显著提升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能力。

(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落实税费、地价评估、抵押融资、中介管理等相关政策,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所有权房地一体、分割转让。

(五)金融支农机制创新。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在业务范围内为乡村振兴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加大商业银行对乡村振兴支持力度,强化农村中小金融支农主力军作用,推动征信、支付等农村金融设施入镇进村,提高普惠金融覆盖面。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

  

第九章  强化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镇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落实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具体办法,健全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机制,切实将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加强部门间规划衔接、政策配套和工作协同,各级党委政府统筹力量,建立任务落实台账,持续开展调度、检查、督导和评价等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

第二节  强化法制保障

  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严格执行现行涉农法律法规,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开展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规范乡村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第三节  动员社会参与

  广泛宣传解读党的“三农”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先进做法,积极倡导先进典型,讲好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梅州故事”。畅通利益表达渠道,引导农民参与,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建设美丽家园、发展富民兴村产业。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广泛动员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规划实施,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投身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事业。

第四节  注重考核评估

  建立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分级评价各地各部门实施情况。健全考核评价和奖惩机制,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建立规划实施督促检查机制,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

 

  附件

梅州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

规划项目储备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规划建设内容及规模

1

南粤粮安产业带建设项目

在兴宁市、五华县、梅县区等粮食主产区打造南粤粮安产业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一批绿色高质高效丝苗米示范基地,推动“稻稻薯”“稻稻菜”轮作,集成示范全过程绿色高质高效技术模式,培育丝苗米产品品牌和区域公用品牌。

2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按规划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15.63万亩,全市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151.73万亩、改造提升任务24万亩,力争投入标准达到3000元/亩;具体任务待省下达后相应调整,具体投入标准待省明确后相应调整。

3

“菜篮子”保障基地建设项目

推进蔬菜标准化基地创建,实施“菜篮子”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菜篮子”基地认定,力争认定35个以上省级“菜篮子”基地。支持建设一批现代化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力争建设高标准生态智慧“菜篮子”基地3个。

4

“果盘子”提升建设项目

建设优势水果标准化种植基地,巩固扩大梅州柚、平远橙等水果产业基地。争取省支持建设水果高标准生态智慧种植基地,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力争梅县区、大埔县、平远县等列入省特色优势水果生产重点县。

5

岭南特色农业培育建设项目

开展粤字号生态茶园创建,争取创建一批粤字号生态茶园。推动优质岭南中药材生产基地建设。

6

畜牧业转型提质建设项目

推动规模化畜禽标准养殖场(小区)建设,力争新建、改扩建高效安全、绿色环保规模化畜禽标准养殖场(小区)25个。建设一批肉牛、鸡等特色养殖示范基地,支持适度规模畜牧养殖场升级改造。

7

生猪产能恢复与升级建设项目

谋划建设若干个10万头和1万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基地)。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培育省级以上标准化屠宰企业,争取认定5个省级标准化屠宰企业,争取建设1家生猪养殖、屠宰、加工、配送全产业链示范企业。

8

渔业转型提质建设项目

争取新增省级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示范县(区)1个、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3个。支持水产养殖大县或大镇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建设一批渔业基地、现代化水产特色养殖示范基地、休闲渔业示范基地、稻渔综合种养基地等。

9

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项目

围绕梅州柚、嘉应茶产业,争取建设国家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推进实施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行动,培育区域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水稻、水果、茶叶等大宗农产品为依托,加快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

10

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大力推进省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力争建设10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

11

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项目

争取省支持我市以县域为单元创建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12

“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建设项目

争取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2-3个,扶持乡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建设省级“一村一品、一镇一业”专业村镇,争创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

13

粤强种芯建设项目

建设完善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水产种质资源库、微生物种质资源库,力争新建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蔬菜、食用菌等省级以上资源(圃),争取省支持建设1个畜禽保种场。

14

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

创建地市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县级区域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和镇村级田头冷链保鲜仓储设施体系,争取建设1个地市级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1-2个县级区域性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基地、30—40个乡村物流设施示范村,完善镇村级田头冷链保鲜仓储设施。争取省支持“快递进村”工程建设,配套完善农产品寄递网络。

15

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创建项目

大力推进乡村美丽经济建设行动,力争创建1个省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重点县,2-3个省级和国家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建设一批省文化和旅游特色村。

16

农业对外开放合作建设项目

完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产品梅州配送中心建设,组织企业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实施“梅字号”农产品走出去计划,充分利用境内外交易会、展览会等平台,提升梅州农产品的国际影响力。发展壮大一批对接国内外市场的贸易服务生产基地,深化农业对外贸易合作,争取新认定8个广东省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

17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推进美丽田园行动,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推广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农膜,推进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争取1个以上养殖大县列入省级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力争建设整县秸秆综合利用省级重点县1—2个。

18

受污染耕地治理与管控建设项目

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集成、示范与推广,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国家考核要求。争取省支持建设1—2个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重点县。

19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

争取省支持创建化肥减量增效利用试点示范县、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示范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重点县。

20

数字农业全面提升建设项目

实施数字农业全面提升行动,争取建设数字农业试点县。支持农业产业园建设运营“一县一园一云展会”。争取省支持创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县、30—40个益农信息示范社和县级运营示范中心。

21

农业科技支撑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依托市农林科学院等,争取创建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争取建设3—5个县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驿站,支持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和学历教育,根据省要求向省推荐认定一批农村乡土专家。

22

全程全面推动农业机械化建设项目

争取省支持培育1—3个水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场)、30个水稻烘干中心,建设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示范县(场);支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补贴,培育10个省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主体;争取省支持建设8个“整村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村;创建3个大田精准作业、丘陵山区果菜茶药智能化生产示范基地。

23

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能力建设项目

争取省支持建设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控标准区域站、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创建水稻病虫专业化防治示范县,建设水稻病虫专业化防治与绿色防控示范县。实施草地贪夜蛾、红火蚁阻截防控行动,建设一批重大植物疫情综合治理示范区。

24

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建设项目

争取省支持配套完善3个省动物及动物产品指定道口(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动物和动物产品追溯监管平台等;建设1个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和无疫小区。

25

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提升建设项目

推进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示范,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管理平台、农业生产质量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高标准可追溯农药经营体系,支持建设一批农药经营标准门店。

26

“梅字号”品牌提升项目

支持梅州柚、嘉应茶、客都米、平远橙、兴宁鸽等特色优势农业品牌提升,大力培育发展品牌价值超百亿元的“粤字号”标杆区域品牌。积极参与创建广东农产品品牌联盟,实施“粤字号”农产品品牌“走出去”工程。积极参与建设广东农产品采购商联盟,提升“粤字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大力开展宣传推介活动,提升“梅字号”农业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27

新型农业经营与服务体系高质量建设项目

争取省支持创建2个家庭农场示范县;开展农业生产服务“双百双千”示范创建,实施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全覆盖行动,培育支持一批生产服务型合作社、现代农业服务生产服务型联合社、生产托管示范基地。

28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项目

争取省支持建设3个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20条美丽乡村精品旅游线路、38个特色精品村。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建设。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设美丽圩镇。

29

农房管控与风貌提升项目

实施农房管控工程,推进各县(市、区)60%以上存量农房完成微改造,改造一批低收入农户危房和抗震不达标农户住房,建设一批宜居型示范农房。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开展客韵特色乡村风貌带建设,结合“四好农村路”、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万里碧道建设等工程,支持县域乡村风貌带建设。开展村庄“洁化、绿化、美化”行动,每年绿化美化乡村7个。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县、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创建,支持建设80个整治提升类、保护修复类、地域特色类的风貌提升样板村庄。开展农村“四小园”生态景观塑造。实施强镇兴村工程,促进镇村同建、同治、同美,重点帮扶23个镇、160个行政村,打造一批乡村振兴示范镇村。

30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提升建设项目

实施通乡镇三级及以上农村公路改造,基本实现全市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持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全力推进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推进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规模化供水工程为主、小型标准化供水工程为补充的农村供水保障网络。推进农村电网智能化升级,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推进5G网络入乡进村。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培育一批益农信息示范社。

31

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项目

推进实施“头雁”工程和南粤党员先锋工程。争取省支持在乡村治理示范村建设一批村民议事大厅、“雪亮工程”、村务财务(含集体“三资”)动态查询公示终端、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运用终端等乡村治理载体。整合建设县镇村三级乡村治理体验展示载体,力争创建县级乡村治理体验展示中心和一批镇村级中心(站)。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

32

高素质农民培训建设项目

根据省部署组织启动实施“广东精勤农民网络学院培训项目”和广东农业云学堂暨“万名新农人直播电商人才培训计划”“广东百万农民线上免费培训工程”。实施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基地建设。

33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行动重点项目

深化扶贫资产管理改革试点,努力争取省支持建设省级扶贫资产管理改革试点示范县。实施驻镇帮镇扶村行动,确定一批乡村振兴帮扶镇和重点帮扶村。持续推进“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支持企业整镇整村帮扶,完善“万企兴万村”行动信息对接平台。

34

深化农村改革与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深入推进广东省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地区(含市县试点和中心镇试点)建设。按照省部署,争取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建设完善土地承包仲裁体系。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创新金融支农机制。


政策解读:《梅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解读

媒体解读:我市印发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九个方面推动农业高质高效 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政策图解:一图读懂《梅州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