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9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工作,我局制定了申报指引,请各有关企业按照申报指引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高速公路充电桩补贴的申报材料提交至市交通运输局,非高速公路充电桩补贴的申领材料按照属地原则提交至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和梅州高新区管委会,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日,逾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各部门要按照申报指引要求做好充电桩项目核实工作,对拟补贴项目进行抽查,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梅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申报指引.doc
附件1-1:梅州市2023年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报告.docx
附件1-3:公司申报2023年梅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项目明细表(企业填报).xls
(市交通运输局:陈江涛,2281108;
梅江区:温文华,2196791;
梅县区:陈访军,2561682;
兴宁市:黄文浩,3322172;
蕉岭县:利繁鑫,7873203;
平远县:谢洪生,8824923;
大埔县:刘俊良,5522811;
丰顺县:徐俊东,6688358;
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朱美琪,2486066。)
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