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广东省事业单位章程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中共梅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直属事业单位梅州无线电监测站、梅州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已完成了章程制定。章程分别征求单位全体成员、举办单位的意见,反复推敲,修改完善,经局党组审核通过,并报梅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备案,现将章程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径向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科,地址:梅州市机关路6号)书面反映。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意见请署实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梅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