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房屋使用权证明文件
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按照《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函〔2021〕1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0】334号)的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杜绝“奇葩证明”,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房屋使用权证明文件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日期2021年9月6日-9月1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联系电话:6133836,邮箱:mzgsdjzck@163.com。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6日
附件1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经营场所、库房地址房屋使用权证明文件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