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社会经济调查队: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全国统计调查方法制度,组织开展城乡抽样调查及专项调查、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等,包括配合国家统计局梅州调查队开展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县级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农作物调查和主要畜禽监测调查等工作。 2、组织实施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布置的人口变动、劳动力、城镇就业、群众安全感等调查工作。 3、完成年度大型民生社会热点调查工作,广泛搜集社情民意。 4、协调和指导各县(市、区)有关社会经济调查业务工作,负责对各级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组织指导工作。 5、承担地方政府交办的其他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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