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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体育局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梅州市公共体育场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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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梅州市公共体育场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梅州市体育局   时间:2022-04-13 19:14: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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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市体育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梅州市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通知(梅字双一办〔2021〕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管力度,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为做好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2022年4月-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抽查对象:全市公共体育设施及大型体育场馆。

  三、抽查方式:采取填报资料、文件审阅、实地核查、交流座谈等方式进行抽查。

  四、抽查内容: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体育领域事中事后监管的若干意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2〕2号)、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五、抽查组成员

  由“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检查小组和检查对象,每次检查持证人员不少于2名。

  六、工作安排

  (一)2022年5月底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在市体育局官网“双随机、一公开”专栏中公布,并印发通知;

  (二)2022年10月底前开展抽查工作;

  (三)2022年11月底前,形成抽查报告并公示结果。

  七、抽查结果处理及公开

  (一)未经批准开展与公共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

  (二)抽查结果统一在梅州市体育局网站“双随机、一公开”栏目公示。

  八、抽查要求

  (一)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结合《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一)开展与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功能、用途不相适应的服务活动的;(二)违反本条例规定出租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开展。

  (二)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附件1)并盖好公章,在检查组抵达时交给检查组。

  (三)检查工作组检查组到达有关场馆后,抽查工作按照实事求是,重点抽查,保证质量、严谨高效的原则,采取实地核查、交流座谈、文件审阅等方式进行;

  (四)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保证抽查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

  附件1: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doc


  附件2:梅州市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名录.doc



梅州市体育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