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广东省一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未知
时间:2017-11-09 17: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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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兴宁市、五华县体育局:
现将《关于举办广东省一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文件要求选派1名健身气功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参加广东省一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于11月10日(星期四)上午10点前将报名表报群体科。联系人:邓超麟,联系电话:2280723。
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由各县体育局负责。
附件2:
梅州市一级健身气功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
名额分配表
县(市、区) |
名额 |
兴宁市 |
1 |
五华县 |
1 |
梅江区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