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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梅州市体育局   时间:2024-06-19 10:02:00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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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体育总局 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政策文件精神,按市领导要求,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了《梅州市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解读说明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建设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西部地区体教融合青训体系建设试点、全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党委领导和政府主导作用,突出思想融合、组织融合、资源融合、措施融合,打通全过程人才培养渠道,推动全市青少年体育锻炼与文化学习协调发展,促进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起草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二)《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

  (三)《广东省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实施意见》

  (四)《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实施意见》

  (五)《中国青少年足球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说明

  《方案》共六部分:

  第一部分为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提出了树立落实“健康第一”学校体育理念,落实全市中小学校设置体育教练员岗位、丰富课外体育活动、健全教学质量评价体系、支持高等院校建设和体育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场地设施共享利用等措施。

  第二部分为加强学校青少年体育训练,提出加强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和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实施“名校建名队、名队进名校”和校园足球教练员“5200”计划,建立青少年运动队小学、初中、高中相互衔接“一条龙”升学保障体系等措施。

  第三部分为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主要内容为体育、教育部门共同完善青少年体育赛事体系,建立青少年体育赛事统筹管理、青少年体育赛事一体化运行、各类青少年体育竞赛共同备战参赛机制。

  第四部分为加强体育运动学校建设,主要提出抓好少年儿童体育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建设,拓宽体校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市体育运动学校创建新型足球学校等重要举措。

  第五部分为规范发展社会体育组织,从规范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发展、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社会体育组织、加强对社会体育组织的指导和服务进行阐述。

  第六部分是加强组织实施,包括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保障机制、强化督导评估等措施。

  四、主要特点

  一是立足梅州实际。紧紧抓住我市全力建设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西部地区体教融合青训建设试点、全国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培养试点这一关键时期,提出多项具有梅州特色的改革举措,落实梅州体育、教育和梅州足球的责任担当,努力探索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梅州方案”。

  二是强调顶层设计。强调树立“健康第一”的学校体育理念和“以体育人、全面发展”的校园体育文化,促进青少年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推进”原则,对我市深化体教融合进行了统筹谋划,明确了六大方面具体任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三是突出具体举措。结合国家和省提出的建设全国足球发展重点城市、西部地区体教融合青训建设试点单位、全国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试点等重要工作任务,提出了落实中小学体育教练员设岗、实施“名校建名队、名队进名校”计划、实施校园足球教练员“5200”计划、推动建立体育和教育部门“一体化”青少年足球联赛机制、推动市体校创建新型足球学校等多项创新举措,以任务为导向,切实推动体教融合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