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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信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本网   时间:2024-02-04 16:21:5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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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市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精神,认真对照“一规划两纲要”和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等任务要求,加大源头治理和矛盾化解攻坚力度,大力开展重复信访积案化解攻坚,积极探索信访工作机制新路径,着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主要工作进展

      (一)理论学习及履职尽责情况。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部署情况、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机关理论学习的第一议题,列入政治要件推动落实,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具体实施。局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多次安排法治学习研讨,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部署,先后组织学习《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建设》(《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等相关内容。二是在每周机关党建学习日不定期安排党员同志组织学习法治政府文件并观看纪教片。重点学习了信访工作法治化接访、办信、督办、网信等信访法治化相关业务知识。三是严格落实局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局全体干部自觉完成广东省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和普法法治学习内容,重点学习有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授课视频、理论文章。

      (二)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情况。

      经梳理,“一规划两纲要”涉及我局事项共5项。其中:牵头单位事项有2项,参加单位事项有3项。具体情况如下:

      1.《法治梅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①-(46)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推动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完善律师调解工作制度(参加事项)。

      进展情况:2023年11月,我局联合司法局印发《关于建立“信访+村(社区)法律顾问”模式推动信访事项化解纳入法治轨道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围绕实现“初信初访办理质量提升推动群众满意率提高”目标,全面建立驻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信访事项化解工作机制,引导群众在法治轨道上主张权利、定纷止争、化解矛盾,推动信访矛盾依法及时就地化解,减少信访矛盾上行。

      ②-(47)优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资源和力量配备,发挥基层法治机构依法及时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探索建立矛盾纠纷化解后的综合分析评估机制(责任事项)。

      进展情况:一是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无信访村(社区)”创建活动。通过狠抓源头治理、苗头处置及发挥叔公头作用的“三头”思路举措,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2023年,全市1344个村(社区)达到“无信访村(社区)”创建标准,着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梅州样板。二是提级化解信访积案。要求责任单位切实按照市委专题会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目标,落实领导包案,对未化解的重复信访问题重新梳理核查、重新研究化解意见,采取“一案一策”等措施,用好用足用活政策,全力推动信访事项真化解、真息访,全力推动老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三是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推动“千名信访干部千镇行解民忧”。市、县、镇定期安排党政领导干部定点接访,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避免问题拖延、矛盾上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安排情况提前在网上公告,并做好领导接访下访记录和跟踪落实要求等。四是全面提升初次信访事项办理效能。严格落实初次信访事项转交办工作机制和全流程闭环管理要求,督促责任单位和基层信访部门开展化解工作,不断提高一次性办结率,严防初次信访转为重复信访。

      2.《梅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

      ①-(15)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动社会普遍认同依法信访理念,为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牵头事项)。

      进展情况:一是利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12.4国家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普法时间节点,通过公开栏、宣传单张、门户网站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理性维权。2023年5月26日,由市领导带队到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并试行“信访+实体经济”工作机制,从建立专属信访渠道、提速化解矛盾、联动保障企业权益、加强法治宣传等四方面精准助企纾困。二是将《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等干部培训课程内容,着力提升全市广大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②-(63)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推动基层综治中心心理服务站(室)建设。发展心理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加强对贫困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的人文关怀。健全执法司法机关与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的工作衔接(参加事项)。

      进展情况:创新推进县级群众信访诉求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建设,全市8个县(市、区)均在2021年底基本完成硬件建设并挂牌试运行,并与心理服务机制融合建设,在信访超市中内均设有心理服务站,让群众切实享受“一站式”信访服务。

      ③-(65)探索建设县级群众信访诉求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建立健全“诉访衔接”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牵头事项)。

进展情况:按照省信联席办于2021年5月印发《广东省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精神,我局积极推进全市县级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大力实施县级群众诉求服务中心(简称“信访超市”)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市、县两级在建设用地、人员进驻、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梅江区、兴宁市获得2023年广东省县级标杆群众信访诉求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荣誉称号。

      (三)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情况。

      经梳理,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涉及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的事项共2项,具体情况如下:

      ①-14.按省部署建立乡镇(街道)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按职责分工)。

      已完成。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乡镇(街道)基层一线下沉。强化健全党委领导下的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实现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全覆盖,为基层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为有效实现信访问题早发现、早预防、早化解提供了坚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②-64.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

      已完成。我局已制定《梅州市“信访+实体经济”工作机制(试行)》,通过设置“助企邮箱”、“助企服务窗口”、“助企二维码”等反映诉求渠道,着力解决规上工业企业等重点实体企业发展和员工生活过程遇到的矛盾纠纷,切实为我市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信访安全保障服务。同时,联合司法部门出台“信访+村(社区)法律顾问”文件,通过完善体制机制来进一步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助推信访治理现代化。

      (四)法治政府宣传开展情况。

      一是利用《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法治广东宣传教育周、“12.4国家法制宣传日”等重点普法时间节点,广泛宣传《信访工作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在接访大厅悬挂“共建法治梅州共享美好生活”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理性维权。二是领导带队深入实地宣传,5月26日由市领导带队到梅江区东升工业园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同时,将《信访工作条例》等信访法规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等干部培训课程内容,局主要负责同志两次到市委党校作信访工作专题辅导。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顺利、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信访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信访不信法情况。二是法治干部人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信访工作法治化“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严格落实“五个法治化”“四个到位”的要求,更好履行信访工作“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重要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全面学习把握法治理论知识。充分认识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机关干部认真研读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注重融会贯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整体结合、一体推进。同时,充分发挥群众来访、网上信访等信访普法阵地作用,突出宣传《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贴近。

      (二)全面准确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坚持治标与治本并重,常态化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化解积案难案”专项工作,加强对案件的研判力度,推动信访难案的实体按时化解。同时,充分履行信访部门“三项建议”职责,全力推动“监督追责法治化”落地落实,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信访工作责任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二是加大《信访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条例》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引导信访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诉求。同时,加强对信访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确保人人熟悉,人人掌握,推动各类信访事项能够准确依法分类受理,从而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优化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一是持续开展好“无信访村(社区)”创建和“千名信访干部千镇行解民忧”活动,认真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四下基层”接访下访制度,探索“枫桥经验”“四下基层”“百千万工程”三者有机结合,多点发力跑出信访工作法治化“加速度”。二是以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为依据,以调解优先为着力点,进一步优化“访调对接”机制,加大力度督促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同时,探索完善“信访+实体经济”“信访+村(社区)法律顾问”等“信访+”模式,切实营造良好法治信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