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群众信访渠道,方便群众反映合理诉求,梅州市信访局决定自即日起开通电话信访受理渠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电话
0753-2382345
二、接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受理范围
群众通过电话反映的属于《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各类信访事项。
四、信息提供要求
为便于我们及时、准确地受理、转办和反馈您反映的信访事项,请您在来电时如实提供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的联系方式(电话号码)、常住地址(省、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反映事项的详细情况(事件发生时间、事件发生地点、事件经过)、核心诉求(希望解决的具体问题)、相关佐证材料信息。
五、办理流程
群众通过电话反映的信访事项,我局工作人员将如实记录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的工作程序,及时录入“广东省一体化信访信息系统”,依法依规进行转送、交办、督办。群众可登录“梅州市网上信访投诉平台”查询办理进度、结果。
六、其他事项
1.反映情况务必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上述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同一信访事项请勿重复来电,避免占用公共资源。
3电话信访是信访渠道之一,您也可通过书信、网络、走访等其他法定形式提出信访事项。
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信访渠道依法理性反映诉求,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努力推动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特此公告。
梅州市信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