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市直经办管理定点医疗机构:
为深入推进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种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关于印发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梅市医保规〔2025〕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DIP2.0版分值库(2025年)及定点医疗机构基本系数。现印发给你们,本通知和梅市医保规〔2025〕1号文同步配套实施,请遵照执行,并做好落地实施工作。
附件1: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DIP2.0版分值库(2025年)及定点医疗机构基本系数的编制说明.docx
附件2:梅州市基本医疗保险DIP分值库2.0版(2025年).xlsx
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