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城乡和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精神,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和社会文明,在2020-2021年全市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七届103次会议〔2021〕22号)文件精神,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市分类办结合我市当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状水平,组织业务人员进行调研和研究,并邀请省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究中心的专家进行了讨论,在省规定目标要求的基础上,拟对《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梅市明电﹝2019﹞232号)中的工作目标进行相应调整和细化,并对工作任务和措施进行完善,我局起草了《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公众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21日。
二、征求意见内容
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及《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任务分解表》的意见建议。
三、提交意见方式
各界人士可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邮件标题及信封请注明“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mzsrhw@163.com。
(二)书面信函:请邮寄至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14号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容和环境卫生科,邮编:514000。
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告版.docx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