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保障站,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责任,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制定了《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梅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