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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梅市府征﹝2020﹞7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5-29 17:27:5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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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七有关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需征收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部分土地。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建立广东梅江清凉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复函》(粤自然资函﹝2020﹞231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对泮坑片区和清凉山片区的自然保护区范围作出调整,需对原发布的《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0﹞3号)拟征地红线范围进行调整,现重新发布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并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梅江区长沙镇小密村(详见附图:B20010、B20011、B20012)。

  二、征收目的:城镇建设用地。

  三、自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梅江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对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各相关单位和个人相互转告,并予以配合。

  四、自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抢种、抢装修,违者一律不予补偿。

  五、自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原《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梅市府征﹝2020﹞3号)同时废止并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勘测定界图(B20010、B20011、B20012)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B20010(2020-5去等高线高程发公告).pdf

B20011(2020-5去等高线高程发公告).pdf

B20012(2020-5去等高线高程发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