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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兴宁市二手房过户要如何办理?需要哪些费用? (2019-01-07 15:00:21)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证明(转让的不动产涉及共有的、需共有人一并到场申请)、不动产买卖合同、不动产权属证书、完税凭证等材料到我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申请办理。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费用包括不动产登记费(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印花税(5元/本)以及转让交易产生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