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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配偶名字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2018-06-13 10:31:26)

市国土局: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此,不论婚前婚后财产均可通过约定方式确定不动产的权利归属。如需办理可持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减免税凭证、宗地图及房屋平面图等相关材料到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夫妻间不动产权利人变更申请登记的,只收取证书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