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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2-08 19:52:24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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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以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牵头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自行印发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经清理,我局拟对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通过邮件、来信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12月9日—2022年12月19日

  电子邮箱:fgxjk@meizhou.gov.cn

  通信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南163号,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宣教科(收),514000

  联系电话:0753-2262255

  附件:

      1、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共6件).docx

      2、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文本.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