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评选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74号)精神,经中共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研究,拟推荐蕉岭县自然资源局为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集体,兴宁市自然资源局为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先进集体;拟推荐余永辉、徐献生2位同志为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先进个人,黄坚、罗锦龙2位同志为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先进个人,现予公示。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0日起至2022年12月26日止,共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单位: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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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