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
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度省级下放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库知识产权促进工作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一)梅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
(二)梅州市知识产权交易运营项目
(三)梅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计划项目
(四)梅州市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项目
(五)梅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五份)寄送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项目联系人,并注册登录“梅州市知识产权综合业务系统”填写申报书,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必须与网上填报信息一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科研机构、高校,梅州市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在申报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请申报单位登录“梅州市知识产权综合业务系统”注册后选择相应申报项目,按系统提示填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列入2021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本次 申报及评审结果仅将列入2021年项目入库名单,我局将根据项目预算等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本次评审项目是否立项。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8日,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叶连上、许伟科,电话:15016291645、13824583319。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曾富文,电话:0753-2265369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82号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
附件:
1.2021年度梅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docx
2.2021年度梅州市知识产权交易运营促进项目申报指南.docx
3.2021年度梅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项目申报指南.docx
4.2021年度梅州市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项目申报指南.docx
5.2021年度梅州市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x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