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规范使用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加快实体经济振兴发展若干措施及其配套文件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5年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类转移市县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类转移市县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5个)
1.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项目;
2.地理标志产品培育项目;
3.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补助项目;
4.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
5.数据知识产权工作项目。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通过“粤财扶助”梅州平台(网址:https://czbt.czt.gd.gov.cn/)申报,申报材料具体按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提交。未注册的单位应参照登录界面的操作说明先行注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7时,逾期不再受理。
“粤财扶助”梅州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53-2122836。
项目申报办理联系人:陈曦,宋益群;电话:0753-2187192。
三、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在“粤财扶助”梅州平台初审通过后,请申报单位下载已初审通过的材料,并打印纸质材料(一式伍份)和电子件(申报书的可编辑word版及所有申报材料的盖章扫描PDF版存储在1个光盘或优盘),于2025年4月18日下班前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1号“惠企政策兑现窗口”(联系人:汤诗茹,电话:0753-6133889)。
附件:1.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项目申报指南
2.地理标志产品培育项目申报指南
3.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4.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项目申报指南
5.数据知识产权工作项目申报指南
6.2025年梅州市知识产权保护项目申报表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梅州市知识产权局)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