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目前城乡居民医保无多少岁以上不用缴交的规定。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我省与湖北已实现两地健康码互认,从4月8日零时起解除离汉通道管控措施后,在我省除武汉以外地区,持湖北健康码绿码的返粤复工人员,可安全有序返粤并亮码通行,也可来到广东后同步申请使用广东省“粤康码”;武汉地区人员,需通过“点对点、一站式”办法集中精准输送。返岗人员到广东之后,健...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省内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同一地市连续居住生活半年以上的人员)需填写《广东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并同时提供本人以下任意一种材料即可办理:1、异地居住证;2、异地房产证或购房合同;3、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异地营业执照。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也可以提供直系亲属的异地房产...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销售医疗器械,应遵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消费者网上购买医疗器械时,要从有网上销售医疗器械资质的公司购买。要查看该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和《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在网站首页查验互...
由于儿童在发烧时,营养物质、必需电解质及水分消耗增多,需要补充能量、弥补消耗,但患儿发热时消化功能常常减退,表现为不思饮食、消化不良、腹胀、恶心等症状。因此家长学习掌握正确的饮食方法就非常重要,有助于宝宝尽快退烧、恢复健康! 一、不能吃冷饮 冷饮进食后,发热的患儿胃肠黏膜及肌肉会迅速紧缩,容...
兴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根据医保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城乡居民特定病种认定标准的参保患者经我局审核备案后,在所有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相对应的特定病种门诊费用都可享受报销待遇。在梅州市内的特定病种门诊费用的可凭已审批盖章的《特定病种门诊费用报销申请表》办理即时结算。
五华县医疗保障局:可以,符合申请医疗救助的人员主要是五保户、孤儿、低保户、建档立卡人员、低收入人群和因病致贫人员等困难群体。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规定:缴费期结束后,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可凭新生儿的户口簿前来医保局二楼办理登记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华县医疗保障局: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可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到县社保大厅参保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五华县医疗保障局: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梅市府〔2019〕14号)第二章基金筹集和管理第十一条“城乡居民原则上以户为参保”,参保人以参保户籍地享受门诊报销福利。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目前的医保报销比例具体是: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市外住院支付比例60%,起付标准参照市内同级医院标准;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市外住院支付比例50%,起付标准为1000元。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中山市人民医院属于我市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上线单位之一,我市的参保患者到该医院住院就医时可凭身份证或户口本直接登记办理医保报销手续。如果你在该医院住院时未能办理联网即时结算,也可在出院后持住院发票原件、费用总清单、疾病诊断书原件,患者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邮政储蓄银行存折复印...
梅江区医疗保障局:已经办理了残疾证的1、2级残疾人,残联已经帮忙注册并进行缴费的,自己不用再去缴费。如果市民自己再去缴费了,可以凭证向残联拿回补助。
兴宁市医疗保障局:根据我市医保政策规定:居民医保参保人需到参保地所在镇(街道)卫生院进行普通门诊(急诊)治疗时方可享受报销待遇,所以你在省内其他市公立医院急诊就医时不能报销。如还有疑问,可到医疗保障局二楼医保中心咨询或致电0753—3256057。
梅江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除特殊人群外,所有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缴费:一、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陆“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自行缴交城乡居民...
梅江区医疗保障局:梅州市人民医院属于三级医院,居民医保参保人在市内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650元,报销比例65%。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7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5%比例补偿。目前非外伤等原因住院,市内甚至省内就医均已实现“...
梅江区医疗保障局:可以缴交居民医保。根据梅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可在出生后6个月内凭户口簿在医保经办部门参保登记再缴费,可享受出生之日起至缴费年度内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6个月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年度剩余时间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梅江区医疗保障局: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5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目前城乡居民医保无多少岁以上不用缴交的规定。
梅江区医疗保障局:居民医保除住院报销外,还享受普通门诊和特定病种门诊待遇。普通门诊,即是到户口所在地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看门诊,可以按60%比例报销,每人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此外,我市将糖尿病、高血压等25种特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纳入报销,符合条件的...
梅江区医疗保障局: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孤儿、重度残疾人员、农村纯生二女结扎的夫妇双方及其年龄在14周岁以内的女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困难人员,其个人缴费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造册、统一代缴。上述人员个人不必自行缴费,由政府统筹安排,给予全额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