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的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折算为24学分,市级院校原则以上学校为单位,凭学校出具的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合格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每学年结束后到所在财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取得的学分,均在...
丰顺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只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可办理。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以下材料:1、《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登记表》(前台填写);2、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张;3、1寸彩照一张;4、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兴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工证年审属于梅州市级局的许可事项,我局行政服务窗口可以为其代办,具体办理流程是先拿电工证原件到我局行政服务窗口进行电脑识别是否有效证件,如属有效证件,需要带本人健康体检表、一寸相片3张、身份证及电工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到我局行政服务窗口办理。
市卫计局:按照相关规定,生育第一个和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居)委会或镇(街道)计生办办理生育登记。办理方式有以下两种:一种是现场窗口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应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或男女双方户口簿、结婚证等原件和复印件;现居住地办理需持女方的居住证前往办理;已怀孕的请持孕检...
蕉岭县国土资源局: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华县公安局:可以参加异地年审学习,持B以上准驾驾驶证在一个周期内有记分的需参加审验学习。持身份证、驾驶证在车管所报名参加3小时审验学习。 驾驶证可以在核发地以外的车管所办理换证手续,提交身份证、驾驶证、相片和照相回执,填写申请表。
兴宁市国土资源局:1、转移登记办理时限:自收件窗口正式受理,领取《不动产登记受理回执单》之日起计算,20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期)。 2、转移登记业务正式受理后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进一步证明的,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并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补充材料时间不计入登记办理时限。
兴宁市公安局:如需办理临时身份证,请带上办理身份证换证时拿到的身份证办理回执,到辖区派出所申请,然后到兴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户政窗口办理。可以代办。
梅县区残联: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低于0.3方可办理视力四级残疾人证。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粤东医院为区评定残疾人等级指定医院,如果经医院确认不符合残疾人证办证条件,则依规不能办理残疾人证。
丰顺县公安局: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窗口咨询、申请办理更正。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梅江分局:需要提交的材料:1、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2、经营者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3、经营者彩色一寸相片一张;4、场地证明。如需了解更多相关情况,可致电我局登记注册股咨询。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我局目前尚未收到省人事考试部门下发的资格证书,待收到后我们会及时将证书发放到各单位,请留意单位或报名地点所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通知。
市人社局:梅江区户籍人员或拥有梅江区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考取广东省人社厅网站公布的职业(工种)资格证书一年内,可在梅江区人社局申请补贴,详情可来电咨询:2193379。
兴宁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根据户籍条例,补办户口本需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书(注明家庭成员)、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五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按照2016年1月1日起新施行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规定,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镇(街道)计生办或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生育登记。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一孩出生医学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报考中医全科医学专业(中级),除取得中医类执业医师资格,还须通过全科医学专业规范化培训,成绩合格,执业范围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在村卫生室工作的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专业类别的考试。
市财政局:由于现在是改革时期,报考初级的条件可能有变,请您到时(往年是11月报名)关注报考通知上的要求。
市财政局:根据上级部门通知要求,2017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暂停,我们没有收到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正式文件,现从事会计岗位工作需持证上岗。2017年度继续教育现在还没有相应的学习文件。最新信息请留意梅州市财政局网站“最新公告”栏目。
梅县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垃圾受纳场的设置,涉及到国土、环保、农业、林业、建设规划等多个部门及当地政府的管理职能。首先向各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待完善审批手续后,由我局受理申请城市装修垃圾受纳场许可证手续。
市财政局: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凭获取的证书或成绩单,到所在财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