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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的,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此外,根据《关于我省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粤财法〔2019〕6号)规定,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叠加享...

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关于个人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8号)的规定,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如不符合上述免征条件,则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居住满两年但未满五年的住房,卖方应缴纳个人所得...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首先感谢您对南部新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我单位正在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时间完工,预计下半年可以交付使用。

兴宁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房屋符合规划或建设的相关材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首先感谢您对南部新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18号楼目前正在整改防水,排水管堵塞等套内工作。我单位正在督促施工单位抓紧时间完工,预计年底可以交付使用。请耐心等待。

五华县税务局: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因房屋无相关证件,要查询房屋土地性质,须先经过数字化测量(可自己聘请有资质的测量公司)测出房屋的土地坐标,我局才能根据坐标信息核查出房屋土地性质。

市住建局:根据《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我县2016年开始没有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的任务,所以从2016年开始暂停公租房申请。如果你还有关于保障房的问题,可以到县住建局二楼城镇住房保障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0753-6188344。

市住建局: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的对象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所居住房屋属于C级或D级危房;二是所居住房屋是唯一长期自住住房;三是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户向户口所在地村委会自愿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初评公示, 镇(街道)审核、审核公...

兴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感谢您对南部新城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福兴安置区32栋预计下半年交付。

五华县税务局: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刁坊镇人民政府:建设户持身份证和原取得建设用地及报建合法手续原件(含原建房设计图,如无建房设计图的,建设户需持有资质单位对现住房进行全面检测符合加建要求的书面证明)到镇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办理。

市发改局:根据相关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第十八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具体情况,可以登陆梅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查询《...

兴宁自然资源局:应该是在商品房预售期内(房屋未全部建成时)签订的预售购房合同,预售合同约定的房屋建筑面积为按规划设计的预测面积,与实际建成实测的发证面积有误差。如对误差面积有异议,可按原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约定的面积误差处理方式处理。

五华住房公积金分理处:按照规定,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年内可以提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工程预算书、购买材料发票(20%)、身份证、结婚证原件核对后的复印件各一份。

兴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旧区内个人自建自住房屋的改建,凭房地产权证明申请拆除重建,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但不得扩大原有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建筑层次不超过3层,不得妨碍原有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不得侵占公共绿地、邻里通道,妥善处理好通风采光及排水排污等相邻关系,不得危及四邻建筑物、构筑物...

梅江区住建局:根据相关规定,商品房项目开盘前须在售楼部位置公示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总平面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新建商品房权属登记通知书)等资料。如无提供以上资料,建议慎重考虑,以免引起纷争。

坭陂镇人民政府:农村户口可先到本村村委申请宅基地,相关表格可到村委或镇国土所领取。

平远东石镇:接平远县国土局文件通知,2019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新增用地(水田、旱地、山地等)建房审批手续,详情可咨询东石镇国土资源所。

大埔县住建局:如需查询,可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页中,在左下角点击“商品房公众信息查询”打开后进入“梅州—大埔县”,就能根据你所需要的开发企业进行查询是否办理预售许可证等相关信息。也可带上相关资料,来人或来电到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综合管理股进行咨询。